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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应用,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但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却愈加频繁,成为了劳动者难解的噩梦。 工伤也因此成为最复杂的法律问题之一。 什么是工伤?工伤认定如何申请?工伤事故伤害如何调查核实?举证责任归谁所有?此上种种是解决工伤问题不能绕开的话题。 |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认定的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采取的是属地原则,例如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山东济南市,经营地在北京昌平区,这种情况,应该向经营地即北京市昌平区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补充全部的材料。 |工伤事故伤害的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企业、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工伤认定时,如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的部门重新提供。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因此,用人单位要注意劳动者不属于工伤的证据收集和保存。 |工伤认定的时限和回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认定和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和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才是企业最大的生产力,运用法治思维妥善解决工伤问题,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是提升企业形象和潜在价值的重要途径。以人为本,彰显企业社会责任,培育企业核心价值,企业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 A2 ]8 v: D# ]. 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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