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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HR们如何应对新的人口与计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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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4 10:22: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最近很多人来问我,延长产假是真的吗?我们单位可以不执行吗?不执行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单位遇到生育高峰期该怎么办呢?
     1.目前就安徽省来说,延长60天产假,这是真的;
   女方产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0天或20天
  对于假期奖励,条例作了调整,取消晚婚假期,延长产假60天。具体如下:
  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二)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产妇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可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夫妻还是二孩夫妻,都能享受上述假期奖励,共计158天


      2.《条例》是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60天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如果单位不履行的,职工可以采取法定措施维护此项权利。

     3.具体怎么处罚,看员工的诉求;

     4.单位遇到生育高峰期该怎么办呢?  各位大神有没有好办法呢???
下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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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0:34: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都放假了估计没人看了
下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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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雪山杯(20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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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4:32:01 |只看该作者
个人建议:公司若遇到生育高峰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人员安排。通常的做法就是安排人员加班、招募临时性用工、招募实习生等。
善于观察,慎于选择,敢于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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