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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000FF]最近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事情,一个非常典型的工伤争议案例。
K7 r! p: v- F 机械加工行业的企业,体力劳动强度较大,一个员工在工作时说是腰疼,当时值班领导让他如果能继续上班就坚持,不能就请假休息.他继续工作了二天后,提出腰疼要请假,不能坚持干了,所以准假.他开始休息,5天后,他自己去医院诊治,初步诊断为:腰扭伤,治一周后未见好转,医生要他做CT检查,再次诊断检查结果为:腰椎间盘膨出(比腰椎间盘突出者略轻).该员年龄较轻,才20出头.
/ a( _9 t7 ]8 O2 U! N7 l 在该员工强烈要求下,企业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企业调查:"没有人发现其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但其个人说是:在工作中腰扭伤了.
; v( n! v0 s( V& Q" U/ I 此情形如实上报给当地劳动社会保障局,据说:或许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现结论还没正式下来.! j/ M1 I2 w2 a# q3 z
我个人认为,此人应不属于工伤,理由如下:
6 `+ Z# a. K* b; z9 b 1、腰椎间盘突出者,属长期受力形成的疾病,像腰椎病\颈椎病等都是这样,且此类疾病尚没列入职业病之列。
! j6 Z7 G2 r" _' [, _# [ 2、在工作场所,无突发事故造成此事(没人发现其受到事故伤害)。
% N' l+ |: T; d4 T6 s/ ]/ U( n. I 此事争议较大,认为其应当认定为工伤的理由是:$ q5 v! R# t# x1 p! h( P4 h; ^) y
1、年纪较轻的人员,得了此病,考虑到可能有外力伤害的可能,所以考虑到工伤的可能;
X4 O8 z0 h- L9 y+ Y 2、企业虽没人发现其受到外力伤害。但无法提供其不属于工伤的证据(像其以前有过诊治的医院记录)。出于保护弱者的原因,所以认定其为工伤。# Z, ]# _( Q% j- c+ o! H% j- T* H
我想照此推论,是否可以理解如下:
! p0 G- R- I( q2 P8 F7 t; i6 Q 只要是工作时,自己说是“腰疼”或其他疼痛的,个人说是工作造成的,当企业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不属于工伤”的,就能认定为工伤。那颈椎疼呢,间周炎呢,算否?: @( a& M) O* a, J3 g
我们同情弱者,但不是无原则的,难道就因为要同情弱者,就该如此认定?(据说:劳动局是怕个人提出打官司,而不怕企业打官司,原因呢,显而易见,企业一般都不愿意和劳动局走到这一步,毕竟劳动局是具备职能管理权的,谁愿意得罪他?)
' U0 \+ y/ p% M% [& C 我的困惑如下:
: f' r, B8 {4 b, F, J 1、此人是否属于工伤,这不是一个人的事,一个企业的事?认定工伤的原则在哪里?
% b" n" |6 I( V6 o3 d: V8 I 2、如果企业提出撤回对其“工伤认定的申请”,个人如提出,是否必须需要企业的盖章才能申报工伤?. E- J: R0 k# f' O7 e0 G
3、假如此人认定为工伤,根据其现状,经咨询,是达不到伤残等级的,也就是0级。但由于本病属于慢性病,何时能治愈,假如时间拖个二年以上仍未治愈,企业是否合同到期仍无法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4 f; C& U6 ?4 e# c/ O# y
希望各位专家朋友,能够给予指点迷津。深表感谢。
6 ^& i4 ~6 H- B8 K[/color][EDIT]用户“不老的传说”于2006-11-4 21:44:01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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