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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业就是就业,没就业就是没就业,然而,有的高校却在毕业生就业问题上玩起了假把戏,甚至逼着学生造假。这不,河南某大学大四毕业生接到学校通知,必须拿着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才能进行论文答辩。用学校的话来,就是“毕业生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哪怕是假的也行,不然不让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如此逼着学生“假就业”,无异于捏着鼻子哄眼睛,委实令人匪夷所思,而一些高校却缘何对此如此热衷呢?答案其实很简单:为了在招生计划中多分一杯羮——因为高校的招生计划与就业率是挂着钩的。
然而,“就业率”不是签订出来的,更不是“制造”出来的,而是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结果,必须是实实在在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假就业”比“真失业”更可怕。一则,“假就业”是一种虚假的繁荣,掩盖了事实真相,使高校主管部门、劳动人事部门不能掌握真实的就业情况,也就不能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极易在招生、就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上出现偏差;再则,“假就业”为弄虚作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学校与学生“合谋”,制造“注水简历”,不法分子出售假的劳动合同,等等,长此以往,极易败坏社会风气;三则,“假就业”给毕业生以错误的导向,极易动摇他们的理想、信念,影响其健康成长——还未走向社会,就被逼着造假,将来还不“发扬光大”?!
就业率是一项硬指标,不能掺杂使假,只要是真实的,即便低一点,也要比假的好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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