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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请问女员工怀孕4个有流产,公司应该给予什么补贴、休假等吗?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4-12-14
【实施日期】 1995-1-1
【发 文 号】 劳部发〔1994〕504号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
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
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
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
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劳动部的规定。
网址:http://www.gd.lss.gov.cn/gdlss/zcfg/zc/sybx/jbzdsybx/index.htm
个人想法:至于休假、其他补贴,做的人性化的话,可以适当给了。这也是个很好地展示公司人性化管理的一次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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