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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9-29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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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你知道怎么建立工会吗?
[center][B]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B][/center]$ F0 N. S- l0 N7 F" T+ w
: l7 z+ i% b* n(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1992年4月3日起施行) # I. X/ i( X4 q+ H2 P- v
目 录
' w/ R/ T+ g( ?* j2 P, F' ~& Q7 [) d 第一章 总 则 $ g5 \# o% B! }
第二章 工会组织 : R, b0 ?; c* C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1 g' o" @2 k; i K: r T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 c8 B2 h. _6 I( C- L+ t; `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o) X+ r9 H- u4 V
第六章 附 则6 E. r) g5 e9 c
[center][B]第一章 总 则[/B] [/center]
; j- [9 Y F" J. d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N% q3 S6 c, t7 E/ v5 [4 k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c G; }0 P' s7 [, H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 p9 Q6 b5 H) h& P! S. u2 J6 l" n
第四条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 |1 B( Y& E$ k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 s# q8 J) W/ p) ~" O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p W1 @/ F( L8 _
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 o$ ?9 ^7 A' U0 c# c 第六条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0 s7 M. d' ?$ }4 v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 y7 p' Z$ y: B% }1 N, ?. ^ 第七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Z/ N9 }2 J, U/ t
第八条 工会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发动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1 A( e: |* B4 a5 J& i$ P- y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8 q$ r3 S+ r. o9 z: Z7 f
第九条 工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 U. H6 C+ v( h* L' E4 ?# U. } 第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EDIT]用户“江云凯”于2007-9-29 22:06:11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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