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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了,各界名人、企业纷纷捐款。同时,大众也瞧在眼里,心底设了个模糊的“捐款及格线”。姚明捐了50万,很多人嫌少,破口大骂,直到姚明又捐了200万并表示“这只是个开始”。万科捐了200万,很多人又开始破口大骂:“王八的儿子是王九,王九的儿子是王石!”……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捐款本是善举,却遭受如此道德绑架,遭人“逼捐”,委实令人唏嘘。本来没有捐款的义务,好心捐了反而成为罪名,怎不让人不由产生“倒不如当初不捐”的念头。
“逼捐”的不妥,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结论,本文无意就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再做详细论证。但另一个早有定论的事实是:中国的富人和企业,确实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的力度十分薄弱,远不能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如此一来,就产生了悖论:如果富人和企业捐得少乃至不捐都不应被指责,那么我们岂不是不应该抱怨他们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太少?如果他们确实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太少,那么为什么不能被指责?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在网上查阅了一些资料,结果发现了很多有趣的现象。此处暂举其二:
现象一:很多国内的富人不是没有善举,但他们放着诸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之类的慈善机构不用,反而舍近求远的跑到香港从事慈善捐赠。
现象二:很多跨国公司素来享有热心公益事业的美誉,却对中国的公益捐赠十分冷漠。偶有,也往往和企业的营销结合密切,做的是表面功夫:“一些跨国公司捐10万元的时候,他们会拿出100万元的费用来宣传该捐赠行为,以达到1000万元的宣传效果。”
中国富人冷漠吗?可他们在中国香港很大方。外国企业热衷公益吗?可他们在中国市场一毛不拔。何以出现这种“橘生淮北则为枳”的现象?且让我们看看“橘”在“淮北”的遭遇:
遭遇之一:捐款还得交税。——匪夷所思吧?可这是事实: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会长倪乐在一次会议上说:“曾经在一次水灾后,我给某山区捐了100万,结果要征收17%的纯利税、33%的企业所得税,而因是以我个人名义捐赠的,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最后交了共60多万元税,等于我一共捐赠了160多万元!……我捐款100万元,最后还要交税近60万元!这样做善事,问你干不干?!”
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不但没有“捐款税”这种怪物,相反的,企业本应正常缴纳的税项还会得到减免。通过这种手段,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款热情得以大大提高。反观中国呢?倒也不是没有地方政府在行动,比如北京政府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企业和个人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居然“很多人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办理具体免税手续还有十几道程序,简直就是存心不想让人捐款。
遭遇之二:做善事没有回报。——可能有人要问了,“做好事不留名才是美德。奢求回报,那还叫做善事么?”——恭喜你,就这句“做好事不留名”,吓跑了一大堆本来想做好事的企业。在一个文明社会,企业确实应该热心慈善,但毕竟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人家是要赢利的,人家捐的钱也是辛苦赚回来的,人家做善事肯定也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打造商业品牌。哪有真正不计回报、不图功利的企业慈善行为呢?
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又有一次,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从这两个小故事,我们不难看出:做好事求回报,不但不可耻,反而能更好的调动社会行善的积极性。
看看上文那个例子:外企捐了10万,要花100万来宣传。可以想象,如果他们不自己花钱宣传,大概根本没人会留心他们的善举,那10万块钱捐出去,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请问我国强大的媒体行业为何如此不关心企业的善举?我国的民众为何如此吝惜对善举的支持和喝彩?——现在倒是很多人在关心企业和富人的捐款了,只不过并非支持和喝彩,而是纷纷嫌少,骂声满天飞。捐款挨骂,还捐什么捐?犯贱啊。
遭遇之三:说来令人心痛,但这确实已经是广为人知的事实,——前几年,“希望工程”的善款遭人贪污;历次灾害,都会听闻某地捐款被侵吞。至于国内各类慈善机构,包括红十字会在内,谁能在网上查到他们的详细财报?谁能查到我跟谁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台湾红十字会的财报就公布在网上,下载来一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慈善机构不透明、不公开,没有合理的运营机制,没有强大的监督力量,这还让人怎么调动起慈善捐款的积极性呢?深圳彭年集团董事长余彭年,在“胡润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上已连续三年名列第一,03年至今共捐善款30亿元。1988年,他给某省捐赠了10辆进口三菱救护车,两年后他却得知,救护车里面的设施被改造,本应用于急救病人的车成了某些领导的专用车。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也难怪慈善家们不再信任现有的慈善机构。根据2006年胡润慈善榜的调查结果,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慈善家捐赠没有通过慈善机构,而是捐向某些慈善项目或者是建立自己的基金。
慈善家自己建立慈善基金,是好事!慈善捐款渠道单一,几乎必然导致贪污腐败。中国的慈善事业要发展,必然不能长期依赖那么寥寥几家慈善机构。目前中国有100多家慈善组织,你觉得够不够?——在美国,这个数字是100万。
中国的富人和企业,确实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太少。但请不要仅仅把眼睛盯着富人和企业,继而沦为简单粗暴的仇富,动不动就“逼捐”。富人和企业对待慈善公益事业的态度,实际上折射了中国整个慈善公益事业的不足,个中原因一言难尽,政府、企业、民众、社会观念、社会发展现状……各有责任,远不止上文所述的三点。政府引导不足、政策支持不够,自不待言。即便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在指着姚明鼻子骂小气,指着王石鼻子骂王八的同时,我们真的能那么心安理得的享受道德优越感么?再让我们看几组数字吧:
中华慈善总会每年收到的捐赠有10%来自平民百姓;而在美国,慈善捐赠85%来自民众。
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在美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为全国人口的44%。
我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比为1∶38,人均慈善捐款相比为1∶7300。
很难想象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我们还能建立起什么样的道德优越感。我们真的有资格骂富人和企业小气抠门么?
当然,正如富人和企业对慈善公益的投入少,不完全是他们的责任;我们普通百姓对慈善公益参与不足,也不完全是我们的责任。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才刚刚起步,任谁有了好心,都难免在事实面前感到无力。对此,大家还是相互体谅的好。
在诸多的资料中,倒也看到两条好消息:
1.中国的富人和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投入力度正在逐年攀升。这一点,从04年至今的历年胡润中国慈善榜上就能一目了然,大家可以自行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
2.中国的慈善法近年来一直在积极筹备。民政部早于2005年正式启动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几经周折,慈善法已于2007年再度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民政部正在积极进行调研,推动该法的立法进程。
中国的慈善事业,在路上。
——用了一天思考,两个小时查阅资料,一个多小时归纳整理,我终于写出了如此有分量的一贴。此刻,我深深被自己这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感动了。在许多人张嘴乱骂的同时,我居然默默做了这么多深入研究分析的工作,实在堪称楷模。如果中国人都能像我这样聪明勇敢,踏实肯干,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岂非指日可待?!
最后套用下岗女工老师当年的一句名言,劝各位逼捐者们一句:“何必这样逼捐呢?而且是这样可爱的、傻傻的逼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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