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292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劳动合同VS服务期

[复制链接]

4

主题

4

听众

19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8-7-2
最后登录
2010-1-9
积分
19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4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3-7 15:4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甲乙双方在《劳动(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中第1.1条约定了首次合同的固定期限“至20061231止”,并约定了首次合同可自动延续。

1 O. k3 N2 ?. D2 `# @, c4 J

并且合同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希望在本合同期满后延续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

j2 w$ m- _& n7 q

2006年12月31日到期后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即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此阶段并无签订劳动合同)

1 S9 L% D1 _+ x$ L" D' \4 K' P X

 

% }9 V0 {" |' o/ J7 R

期间,双方于2007年8月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同意并确认原本在20071231终止的劳动合同延续到20081231

$ `* m8 ?+ w0 W7 e! q8 F! q

 

4 \" O) m Y- {3 ^! o* u1 \

 

7 U/ b/ `( S: p" I0 X& |8 u" Y# Q' e

那么,请教下。20081231日单位是否可以合法终止其员工劳动合同?当时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希望在本合同期满后延续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是否对2008年12月31日到期的服务期协议有约束力?劳动者能否以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未签劳动合同为理由提出双倍工资?

) Z6 T. s" O5 z B5 X' d, }

 

! D9 c3 }$ S' G6 f

谢谢!

0

主题

4

听众

1828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3-12-3
最后登录
2017-9-15
积分
1828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68
沙发
发表于 2009-3-7 17:0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劳动合同VS服务期

1、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需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H3 T$ o- v5 g2 X 2、无约束力;" ]+ Q! ~: m/ c5 ?- ^ F7 n 3、不能提出双倍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