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1-1-28
- 注册时间
- 2011-1-28
- 威望
- 0
- 金钱
- 9
- 贡献
- 3
- 阅读权限
- 10
- 积分
- 12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2
- 主题
- 2
- 精华
- 0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11-1-28
- 最后登录
- 2011-1-28
- 积分
- 12
- 精华
- 0
- 主题
- 2
- 帖子
- 2
|
退休人员退休后,是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但到其它单位工作,是按照劳动法和其他被聘人员一样,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建立了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绝大部分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确定无疑的,当然与其他被聘人员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包括劳动,休息,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剥夺退休人员在新工作单位的年休假待遇,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工龄的计算不应该计算退休前的工龄,而应该按退休后的工作时间,从新计算工作年限,这样做是最为公平合理的。
" {$ p. q5 X8 R& |9 W7 T: v 退休人员从原单位退休后,已经开始拿退休费了,所以要求计算退休前的工龄,这种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
; u* D1 e. _2 |) q1 ~ 所以,正确公平合理的结论是:不能剥夺退休人员在新工作单位的年休假待遇,但是在计算工龄时不应该计算退休前的工龄,而应该按退休后的工龄计算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4 C' c0 }6 f+ w6 t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