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z" B' m) r- m% n$ O% Z 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有10年历史的民营制造业,因为历史原因公司的管理水平比较低,员工也比较散漫,经常是出台的制度,规定了的事情大家不重视,也不会认真的执行。针对这个情况老板推出了“问责制”,出台了一个规定,凡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都要追究到具体的责任人,按照损失金额的大小以一定的比例承担经济损失。比如用多了物料,品质不良报废,退货,产生异常工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不良品或机器损坏等。我认为实行责任到人,短时间可能会有效果,但我担心这一做法会造成一种处罚文化,从而带来更恶劣影响。员工、部门面对问题会推委,把心思放在如何替自己开脱,甚至对公司产生反感。想请教专家,我的担心是否多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