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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协议相关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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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01:3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专项培训协议相关问题讨论(在培训发展板块中发过此贴,但是论坛朋友建议我将此贴发到劳动与法专区中,所以我就移过来了,希望版主不要误解我这种行为i啦)

5 J5 _7 m) h0 O5 I4 H
: |+ W: [7 e% }2 V1 G4 o
1 q# j" n- |8 Z

8月份,08年招聘入企大学生***提交辞职申请,在公司做了劝解工作的情况下,她任然坚持辞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只要在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便可离职,并且公司不能够收受违约金以及扣押档案等相关资料,因此,公司只得同意其辞职,但是要求她返还在实习期间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共计千余元。经过我们耐心的说服工作,她最终支付了培训费,办理了正常的离职手续。但是问题在于:她一直声称没有签订培训协议,公司不能够要求她返还培训费,并且培训也不是专项培训。

Cfhamp;n^b'-1bbs.chinahrd.neth,y=)dAl:s
: U1 j9 F( O9 i z4 M

我们估计以后还有入企的学生办理离职手续,都会涉及培训费的问题,因此这对我们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Cfhamp;n^b'-1bbs.chinahrd.neth,y=)dAl:s
& y$ d% t7 b: E/ E/ m$ i/ u

1、公司在此以前都没有签订所谓的专项培训协议,那么,如果在涉及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我们能够主张要求返还培训费吗?

Cfhamp;n^b'-1bbs.chinahrd.neth,y=)dAl:s
0 G+ y5 R& Q$ _) N- c% ~7 Y1 A8 v

2、何所谓专项培训?公司选派人参加各种短期(几天的时间)的培训会算得上专项培训吗?

Cfhamp;n^b'-1bbs.chinahrd.neth,y=)dAl:s
S9 M8 A) n6 M

3、同一个人多次签订培训协议,服务期应该是累计计算还是顺延计算?根据论坛朋友的见解,大多同意是顺延计算,妥否?例如:某员工20098月份签订为期三年的培训协议,到20128月到期,如果他20099月份又签订服务期2年的培训协议,那么他的服务期结束时间是20128月(两年含在三年内部)还是20148月(累计共5年)?

Cfhamp;n^b'-1bbs.chinahrd.neth,y=)dAl:s
4 i( r9 _& M; l S& a) x

4、如何确定服务期限??是根据培训费的数额还是领导因人而异??

Cfhamp;n^b'-1bbs.chinahrd.neth,y=)dAl:s
" i* Q2 D. [; r( J E: g

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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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8-19 10:50: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专项培训协议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问题从培训的角度思考和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思考,得到的答案可能不同。因为从培训的角度思考,会从公司的整体得失考虑,而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却只考虑合法,是否合情合理,就不一定了。关于你的几个问题,我简单地回答一下:

1、单位无权要求员工“返还培训费”,返还的说法无法可依。
    当员工参加专项技术培训,与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后,应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满前,员工因自身原因离职,应该将培训费用按照服务年限比例折算,交纳违约金给单位。
    单位不签培训协议,而且要求员工全额返还,明显是违法的。
    这里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也无须缴纳违约金。

2、劳动法并没有定义专项技术培训的含义。但专项技术培训的特点:产生有单据的培训费;具有独特性,即不是同岗位上岗前均要参加的通用岗位培训。

3、同一位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简单地说顺延,是不对的。举个例子:
某员工08年1月1日参加完培训,签订培训协议,协议期为两年,即2008.1.1-2009.12.31
接下来他在09年1月1日参加完培训,签订新的培训协议,协议期为两年,即2009.1.1-2010.12.31。
那么他的总的服务期到2010.12.31就结束了。培训违约金可以分别折算。
换句话说,培训协议的开始时间为培训完成的时间。

4、服务期的设定没有明确标准,单位需要自行规定。
    即便是专项技术培训,也未必一定要签订培训协议。比如某培训只有300块,签培训协议就有点多余了。


最重要的,单位应该制定具体的培训制度来明确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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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1:1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专项培训协议相关问题讨论

我觉得上面那位高人回答的比较全面,像我也是在一个大公司做培训方面的工作,我这边接触的协议有专项和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证件复审都是要签订协议的,根据证件的复审时间来签订协议。像楼主题的关于应届生我们公司对此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公司承担大学生的入职培训一切费用。但是在后续工作中公司要求学员或学员提出参加某项培训的,根据费用来确认培训协议的签订期限,这个在公司是有一套明确的制度来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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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21:07: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专项培训协议相关问题讨论

感谢版主的精彩评论。2 b* s1 X6 s) c: d$ U 我在现在所在企业负责薪酬管理和人事管理,因为我也是07年入企人力专业的学生,当看到那位学弟离职,对自己也是一种好大的感触,所以总结这个案例供大家学习以及帮组自己更好的成长。& V% p! p, `% c3 a* k4 s. D- j% G3 U 1、做人力工作,必须懂得国家劳动合同法,因此,我个人认为以前没有签订培训协议的,我们就不能够要求人家返还培训费,但是公司领导的意见好像是:只要不同意员工辞职,估计都会要求离职员工支付培训费。对此,我会尽量把各位的宝贵意见反映给领导,做到依法办事,尽量采取补签协议的手段来避免这种现象。1 S3 ]( e' a0 { 2、这种短期的培训,我个人认为如果是真正帮助员工提高或掌握别人不具备的某项技能,就应该签订培训协议。因此,版主的专项培训的定义解释给我拓宽了理解的视野。* \0 g8 `. f4 q2 s* N3 _) I 3、服务期是否累计,我个人认为累计计算员工肯定有意见的。某个员工经常参加培训会,那他的服务期就够长了。因此,我也是赞同版主的计算方法。 ; }8 j, T& @: U3 Y9 I% r% Q) I4、要求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就害怕导致员工不参加各种培训,导致培训工作不能够很好开展下去。这也是比较担心的一件事情,因为能够选派参加培训的员工肯定是企业比较重视的员工,而优秀员工在企业的事业和薪酬不如意,那么他肯定会离职,一旦有离职的念头,那么肯定会拒绝这种性质的培训。! N3 f; f: }; X 5、企业现在在专项培训上处于制度的起草阶段,因此根据费用确定服务期,还没有具体的思路,不知道楼上那位朋友能否提供相关的资料啦。 ' j$ G' q2 `. ?' \/ b5 v5 b 感谢各位热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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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2:55: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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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企培训这点钱说真的不要太计较,比起员工是弱势!而且也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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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3:42: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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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企培训肯定是不能够约定服务期的,这点我们都很明白。0 q) }; |) ?9 n) p r" M% S8 y 呵呵,在地方老国企,我总感觉到员工是强势,企业倒是弱势。国企也较难,要稳定,避免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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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5:29: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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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都到期了,员工又是提前书面提出辞职,公司根本无权要求返还培训费。要求返还只有是在是签署了培训协议并约定了服务期下才有效。想这个员工声称没有签培训协议,这本身就没有一个法律约束了。如果企业坚持说有协议,那么请出示相关证明才可。5 M0 a3 q$ \4 v1 s) p4 S7 L - K. O0 v' b0 G4 x* l2 o3 r# z 2、专项培训应该是用人单位根据用工的工作要求,特定选择的某项培训,它与员工的工作有时是直接挂钩的。它也不是仅仅就简单的培训而已,应该有相关的流程的,比如相关制度、相关协议,等等。 ) T u5 i3 N7 l, t3 n: O5 u 4 [8 B% V) N: G! e/ _* |* l- [3、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同一家公司在不同的时间要签培训协议,在签署下一个协议之前,上一个协议就应该解除了才行。这就像劳动合同一样,你只有上一个劳动合同解除了才能签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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