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4253|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职工宿舍中发生的事,公司有没有责任?

[复制链接]

51

主题

8

听众

5993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9-10-7
最后登录
2015-12-10
积分
5993
精华
0
主题
51
帖子
643

最佳话题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5:48: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单位建有职工宿舍,员工可以选择住公司提供的宿舍,也可以自己在外面租房,公司提供租房补贴。如果在职工宿舍中发生失窃、打架受伤等事故,公司有没有赔偿的责任呢?
8 Q/ Q- [: o2 i9 v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歪脖儿树 + 5 不错的话题

总评分: 金钱 + 5   查看全部评分

0

主题

4

听众

123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6-7
最后登录
2012-7-4
积分
123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4
沙发
发表于 2010-10-19 16:23:37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知道诶,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8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0-10-9
最后登录
2011-4-25
积分
87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9
板凳
发表于 2010-10-19 22:07:35 |只看该作者
     职工宿舍被盗,要视该宿舍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宿舍在厂区内或与厂区直接相连、并有单位直接管理,则单位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这种义务的大小与某些因素紧密相关,例如:单位是否收费、费用高低、单位是否承诺提供改种管理服务及服务水平的约定等等。5 ]: I2 r& n4 k: ]' b
     如果楼主指的职工宿舍是免费的,单位所负的责任比较小,而且追究的话必须有证据证明单位在管理上存在过错。
& r4 ^( h3 z6 g     参考法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I; ~! ~5 N5 V! U  _3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 [, Z" O$ ?, M# Y5 H/ f) g$ w( ]( D

点评

我爱书  宿舍属于公共场所吗?  发表于 2010-12-2 17:58  回复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歪脖儿树 + 6 37条的解释比较切题

总评分: 金钱 +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荣誉版主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1-20
最后登录
2012-3-2
积分
12965
精华
7
主题
219
帖子
1111

2009年度勋章

地板
发表于 2010-10-20 10:54: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楼 anne安丽 的帖子
2 J' [  f) b1 ~* O) L6 b0 _8 c. b2 r2 B2 t* \

/ ~' ^$ X$ s+ j9 j    总体来说,我个人比较认同楼上的观点,这样的情况要分情况而定:
& W8 ~8 f' R3 X  s3 `- ?1、如果该职工宿舍为该公司所管理,该宿舍的保安负有保障宿舍安全的职责,那么,职工宿舍失窃,公司承担范围内的部分赔偿责任。
& G% R# Q4 [' r+ A# ?# f- {2、如果该职工宿舍仅为公司租用给员工居住之用,该宿舍的保安不负保卫的职责,那么失窃就难以要求公司负责。
6 e/ Y9 p4 M& `" y0 d3、在实践中,即使是我所说的第1种情况,要求公司赔偿的成功率也很低,因为如果放到民事诉讼中,作为原告你举证困难,难以支撑你的诉讼。因此,我还是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及时报案,按失窃金额的大小(刑法规定的是500元为基点,各省情况不同)看是否构成盗窃罪以及其他犯罪,通过此途径或许能获得赔偿;如果是打架受伤的话,那自然是根据案情来处理了:如果是故意伤害案(轻伤),那就是典型的自诉案件,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故意杀人案,那就是公诉案件了。* L5 ]; d0 V9 E+ l
本帖最后由 歪脖儿树 于 2010-10-20 10:56 编辑
% O0 A+ {1 i3 z& Z- f
. n* b8 c& d- A9 R. 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233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0-11-29
最后登录
2011-1-4
积分
233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56
5
发表于 2010-12-2 17:48:11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85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8-10-30
最后登录
2019-2-17
积分
18818
精华
0
主题
47
帖子
2269
6
发表于 2010-12-20 14:53:21 |只看该作者
要看单位有无过错,但这已不是劳动法的关系而是民法上的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