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5点,就被电话吵醒:“师傅,我辞职了……”言未毕,泪先流,让我一下子从迷糊中清醒过来:原来我最喜欢的一个徒弟从我这里离开后,去了一家公司任职HRM,去了五个多月,工作业绩、人际沟通等都得到了公司上下的认可,月底即将转正。可是4月初,她们公司新来的一位董事,总是喜欢以各种形式对我徒弟进行性骚扰,比如利用工作接触的机会抚腰、无人的时候强抱、说黄色笑话、经常半夜打电话骚扰等等,甚至在昨日以自己有转正决定权要挟徒弟,不答应他的非份要求,就不能转正。 给予徒弟相关的建议后,睡不着了,上网搜搜有关性骚扰的有关资料,发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这里面的“单位”,从公司内部来说,我个人认为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是单位中处理此类事情的对口部门,因为处理好员工关系,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性骚扰对于职场而言,一般发生在男性对女性之间、上司对下属之间、顾客之间、招录人员之间。这种性骚扰,分成两种: 1、敌意性骚扰:主要基于种族、性别、肤色等原因而对被骚扰者采取性骚扰行为,它类似于种族歧视,受到法律严格禁止。 2、对价性骚扰:主要是以增加工资福利、职位提升、录用机会等等条件进行利诱或者以解除劳动合同等后果进行威胁,迫使对方接受其性骚扰的行为。骚扰者一般都是被骚扰人的上级。搜索网络资料发现,只有非自愿的对价性骚扰才会因为歧视妇女等理由而受到法律禁止。 职场性骚扰,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侵犯了妇女的工作环境权和人格权,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工作积极性的下降甚至引发民事或刑事案件。作为HR,是维护员工关系的部门,更是创造良好工作氛围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部门,那么,当遇到这类事情的投诉或者发现之后,应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处理上及时准确,保密上三缄其口。 当然,不同的性骚扰,处理的措施是不一样的,以下是搜集的一般性原则措施: 第一、当遇到投诉时,判断性骚扰的行为。性骚扰表现形式在法学界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搜索网络资料总结出:一般的定义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肢体行为、语言、文字、录像、电子信息等方式实施的与性有关的侵权行为。职场性骚扰是特指上级对员工、求职者实施性骚扰,并以此作为劳动关系成立、存续、变更、岗位分配、工资福利报酬、绩效考核结果、职位晋升、职位降职、职位调动、奖惩等条件的,以及任何人在员工执行工作过程中,对其实施性骚扰,造成敌意性、胁迫性或者冒犯性工作环境的,均可以视为职场性骚扰。 具体行为上,大概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三种方式。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黄色笑话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者色情文艺内容等等; 2.行动方式:故意、恶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等等; 3.设置环境方式:比如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视频等等,使对方感到难堪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投诉时,应该如何判断呢?主要考虑的因素有:性骚扰上是否在行为上保持有持续性、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对方的性别、出于什么动机、当时是什么情况、当时的感受是什么等等,这样来综合判断员工投诉的是不是性骚扰。 第二、事前预防性骚扰。 1.在制度上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办法,明确禁止性骚扰行为; 2.在企业文化上提倡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审美观,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3.平时采取各种方式提醒女员工在工作场所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4.工作场所禁止悬挂、摆放、张贴不符合企业文化的物品、图片; 5、遇到投诉时,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处理性骚扰。 1.必须接受投诉。不管是否存在,是否是事实,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要及时向高层汇报,不要推诿、压制、拖延或者拒绝。只要遇到这类投诉的时候,对投诉者应抱有理解和安慰心,使事态尽量稳定防止进一步扩大,并且做好相关消息的保密工作,绝对禁止外泄;如果已经外泄,那么就须要采取补救措施,一个公司内部,人事斗争肯定是比较复杂的,小心有人利用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2.调查要积极。公司要建立相应的调查流程,比如第一步要求投诉者提供详细的说明或者相关证据,第二步对这些说明和证据进行核定,第三步确定是否属于性骚扰,第四步如何处理。 3.处理要及时。调查结束,确实存在的,向公司上级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若是违法则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可以依法辞退。 4.从接到投诉到处理后,必须保密。这是尊重人权的表现。 嘿嘿,这个话题,期望得到大家的参与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