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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咨询一个上海社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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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4:26: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有一个员工5月4日递的辞职信,一个月的通知期6月3日正式离职,请问公司是否要帮他加6月份的社保呢?我好像听说15号走的不用交,15号后走的要交,公司在上海,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条例可以参考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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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着小猪  问题已解决,请按常诚专家的处理!  发表于 2011-5-24 08:06  回复
宠着小猪  不客气!常来常往,助人助己!  发表于 2011-5-24 0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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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19 16:01:33 |只看该作者
6月3号离职肯定可以不用交的,关于15号前后交不交的问题也只是各公司自己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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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6:01:36 |只看该作者
在上海,公积金缴纳有规定,当月15号之前办理离职的人员,本月可以不缴公积金,15号后办理的人员一定要缴纳当月公积金。HR论
,www.hrsalon.org
按照目前五险合一,应该可不予缴纳!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5-19 16: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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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shorehr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1-5-24 08:46  回复
不争,不染,不逆,不持,不缚 快乐就在智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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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5-24 07:45:45 |只看该作者
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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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着小猪  能否说明理由!  发表于 2011-5-24 0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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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00: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楼 宠着小猪 的帖子

支持3楼的观点。
另外,须要补充的是:公司应该对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时限,在相关制度上予以体现。尤其是涉及到离职容易引发的争议上更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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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shorehr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1-5-24 0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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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17: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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