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07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急切请教大家关于企业合同问题先谢谢了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听众

116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4-5-31
最后登录
2004-7-12
积分
116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6-9 13:18: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我们有十几个同事去年毕业后一起进入一家单位,在试用三个月后(没签试用期合同)进入所谓的转正,但是到现在一年了公司都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经详细问,我们的三金一险都没有,他这已经违反劳动法了,现在我们都想离开这公司,公司却突然说愿意与我们签合同,但是他说不能和公司直接签(但其他员工都是和公司签的),要我们和劳动人才市场签,公司再和人才市场签,说这是人才转移租赁,我想请问一下,这样一来我们和其他公司员工有什么区别?在福利和保险上会有什么影响?这样的合同我们该不该签?我们能否通过一定途径争取回我们以前的社保等?!谢谢大家了!

4

主题

4

听众

98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3-3-6
最后登录
2005-3-15
积分
982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50
沙发
发表于 2004-6-9 14:56:00 |只看该作者

争取您的权益

1、虽没有签合同,您与公司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未缴的四金应由公司补齐,若有其他未付的报酬或福利也应全部补齐;3 g( ]3 q# A' }5 k9 d 2、所谓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选聘急需的人才,并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的一种“人才共享”的方式,它的特征是“用人不养人”,——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可见您公司所谓人才租赁的说法是在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您与公司应直接签定劳动合同,不存在其他作法 : Z4 T2 g" ?- X4 _3、公司作法已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若有争议应及时在有效期内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调解(建议您注意证据的搜集和申报时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199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4-6-9
最后登录
2004-11-25
积分
199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7
板凳
发表于 2004-6-9 18:30:00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下的观点

我同意楼下的观点,你们与公司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至于试用期,即时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

主题

5

听众

814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04-4-19
最后登录
2016-10-21
积分
814
精华
0
主题
59
帖子
439
地板
发表于 2004-6-17 17:03:00 |只看该作者

同意

而且给你们补缴的四金应该包括试用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