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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北京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首都检察机关将探索检察官逐级遴选制。有关人士指出,这可能意味着中高级检察机关不再直招应届毕业生,2005届毕业生将很难直接进入市检一、二分院和市院。
据悉,“逐级遴选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逐步实行上级院检察官从下级院检察官中择优选任,上级院检察官到下级院锻炼,形成检察官立体交流机制;二、逐步完
善和拓展书记员、司法警察聘任制。
配合“逐级遴选制”,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在推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定各类检察人员职位说明书,促进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管理方式的转变。推行中层领导干部助理制,拓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新途径。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决策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干部招录退出机制、干部监督激励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公示、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职试用期和任期制。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上级院检察官从下级院选任,意味着应届毕业生将无法直接进入上级院;而上级院检察官到下级院锻炼,若能实行“优则上调,劣则下放”,将有利于司法机构整体素质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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