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2602|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公司是否可以因为入职时间长短扣押产假工资

[复制链接]

13

主题

6

听众

1250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2-8-13
最后登录
2015-5-14
积分
1250
精华
0
主题
13
帖子
9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5 09:53: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是江苏省的,我们这边医保中心规定生育保险交满10个月才可报销,老板问公司是否可以出个规定说“凡进公司未满10个月的,流产假或产假只按病假处理,不算产假”?
0 T1 }9 E5 j8 j8 ~% }# s+ r5 p% g请教这样做合法吗?  N) Q! Z' m$ z6 K# I  s9 b

17

主题

10

听众

6649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3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1-11-29
最后登录
2013-12-18
积分
6649
精华
1
主题
17
帖子
1008
沙发
发表于 2012-8-15 10:09:00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知道答案,我们也遇到此类问题,但我们的操作是按产假做的
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

听众

1695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2-8-9
最后登录
2012-12-28
积分
1695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118
板凳
发表于 2012-8-15 10:16:08 |只看该作者
明显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主题

28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2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1-12-26
最后登录
2019-11-28
积分
14142
精华
3
主题
41
帖子
1418

晒图达人勋章

地板
发表于 2012-8-15 10:23:33 |只看该作者
当然不行了啊3 v4 }8 |; [5 O9 [2 e+ W8 J2 b# K
流产假和产假国家都有规定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6

听众

1250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2-8-13
最后登录
2015-5-14
积分
1250
精华
0
主题
13
帖子
99
5
发表于 2012-8-15 10:25: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也跟老板说不行,老板反驳我说“凭什么医保要满10个月才给报销,那我现在是帮她们交保险的,未满十个月,跟公司不搭界的,是她们自己的问题,这钱公司不出的”

点评

南极人  你拿出《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给老板看!  发表于 2012-8-15 12:12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听众

284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8-7-23
最后登录
2014-9-17
积分
284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154
6
发表于 2012-8-15 10:49:11 |只看该作者
不满十个月之石赞不报销吧,到时候国家是要补报的。还有千万不要在孕妇身上想主意,企业大忌!!!得不偿失!肯定会弄到劳动纠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1

听众

7508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5-6-19
最后登录
2014-5-14
积分
7508
精华
0
主题
15
帖子
433

明星会员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7
发表于 2012-8-15 11:29:47 |只看该作者
      首先、政策规定10个月肯定是有道理的,楼主还是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对于这种情况,很多地区都是这样规定,企业先行垫支,待社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给企业后,用人单位再根据两者差额,社保基金支付的多于企业垫支的,多余的部分应补发给劳动者,社保基金支付的少于企业垫支的,企业全部留存即可。
7 M8 D1 H' {7 @# B* ?6 D4 J      其次,建议直接咨询社保部门或人社局,看政府相关部门是如何回答的。然后再做处理。3 p/ r- p" J6 h6 Q) m
      最后,以本人的理解,如果企业不先行垫支的,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之嫌疑。因为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由此可见,产假期间的工资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至于社保基金应支付的,应按照差额原则另行处理(是叫生育津贴而非产假工资,二者概念略有不同,生育津贴是基于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而产生的津贴,主要用于减轻用人单位在履行缴纳保险的义务后的负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316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1-8-31
最后登录
2015-4-24
积分
31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49
8
发表于 2012-8-21 13:40:54 |只看该作者
这种做法当然不行。政府规定是连续交满10个月,不是在这个企业缴10个月。如果这名员工,即使入职2个月,但之前公司已缴足8个月,并是连续的。这样她完全可以享受产假工资。产假工资是社保局支付的,和公司没有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