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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昨天的稽查,我想到最近我们公司正在拟定的《车辆GPS使用管理规定》。 一项制度的拟定实施,我们总要第一考虑,为什么要拟定并实施此制度。结合公司管理现状,这项制度是要预防并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规避风险,公司能减少交通事故的损失,并能减少不规范行驶的成本、巴士部门能在事故量这一指标上拿到高分、也许能辅助控制油耗和维修成本。通俗点说就是让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安全行驶,并按照公司规定轨迹行驶并停车,提升安全生产的质量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通过近期对此制度拟定过程中的了解,以及以往的认识,发现此制度落地,我们还必须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努力: 1、 认清制度拟定执行的主导部门。 此制度是规范驾驶员安全行驶的,所以驾驶员是这个制度中的被执行者,那么一旦驾驶员违反了此制度,由谁去对违规的驾驶员进行劝道、处罚、教育呢?—安机科?管理科?巴士公司?从我们战略目标来讲(至少是我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认识),我们从组织结构上要形成三个事业部(巴士、的士综合、汽贸)、三大服务职能部门(行政(人事)、财务、安机),事业部是集团的利润中心部门,服务职能部门对三大事业部进行指导服务,事业部对内部的管理有绝对的拟定权,服务职能部门的意见仅作为参考,具体有集团总经理裁定。这样的流程是我对于公司组织结构的规划。基于此规划,在任何制度的执行上,服务职能部门只是起到建议或参考作用,事业部才能管理的主体,制度执行的先锋。对于此制度,通俗点说,巴士公司应该在拟定执行层面,起到派头兵的作用,必须要理解公司实施此制度的目的,还必须让驾驶员充分理解实施此制度的目的。而不是让驾驶员觉得,这是公司扣钱的工具,巴士公司更不能觉得,这是安机科或管理科想法扣部门绩效分的工具。当然,我很能理解巴士公司对驾驶员管理的难度,比如我们公司以前就没有此方面的规定,目前实施起来,肯定有些驾驶员不理解,那巴士公司要做的就是想法设法得到大多数驾驶员支持并努力贯彻制度。若是制度不合理可以修改。制度在上下一致认可的基础上,我想执行就应该没有太大难度了。 2、 至于谁来拟定处罚的标准与手段。 处罚的标准或形式都不重要,关键是让驾驶员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公司安全管理的决心。以罚代管永远解决不了问题。那驾驶员的管理是谁首当其责呢?若是我作为驾驶员的直属主管,我也希望下属多多奖励,少受处罚,但前提是我们要做好我们的基本工作,至少是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机科一个部门的责任,这是全公司的责任,安机科仅仅是安全工作主抓部门而已。至于处罚的标准与手段,巴士公司作为驾驶员管理的首要部门,必须拿出相关的建议,而不是期望于安机科,管理科代位履行其职责,安机科的职责是审核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的安全目标与法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科的职责是审核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与奖惩原则,若都符合可呈总经理批准。当然制度的实施前提是在被实施者中做了充分的宣导与教育,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这样的制度才有执行的基础,才有生命力。 若安机科或管理科拟定处罚标准,巴士公司肯定没有意见,一旦有问题产生,巴士公司也许会跟驾驶员宣导这个是上面的要求,也许迫于多方面的压力或执行难度,对于违反了制度的员工就做了从轻处理,或不处理,这样制度就被架空,所以巴士公司管理层对制度的认识以及驾驶员对制度的认可是制度执行的生命力,而此项工作在我看来应该还没有展开,一项制度要执行,必须要得到被执行者心理上的认可才可能真正执行下去。 3、 分清本职工作的奖励及处罚标准 我十分赞同奖励员工,但前提是员工在本职工作特别优于其他员工,而不是完成本职工作就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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