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集团薪酬体系(讨论稿)
长江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新型建材生产,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于一体的多元化民营企业。根据集团运营实际,结合集团未来的发展状况,基于以往薪酬发放标准,特制定本套薪酬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 明确集团公司薪酬政策和薪酬项目,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2. 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操作办法。
第二条 范围
1. 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长江集团总部直接管辖的全体员工,不适于分公司计件(时)工资的员工和临时工。
2. 薪酬项目: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补贴。
第三条 原则
1. 和谐共进:据市场领先和当期效益决定薪酬水平,实现集团与员工可持续发展。
2. 价值导向:以绩效、职责和能力为员工薪酬依据。
3. 效率优先: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实现效率优先。
4. 结构管理:集团使用“基本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三要素建立的结构化薪酬体系,形成多种模式的统一薪酬平台,实现适应员工在多种职位内部轮换和管理一致性。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一条 薪酬体系
1. 基本薪酬: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其总额根据职位和能力因素综合确定。
2. 福利:包括工龄工资、保险(五险一金)、通勤福利、午餐福利和住宿福利。
3. 补贴:包括职称补贴、职务补贴、出差补贴和特殊补贴。
第二条 薪酬模式
1. 职能制薪酬:以岗位职能大小、工作复杂程度和员工绩效表现为主要依据的。
2. 提成制薪酬:建立面向销售业绩的收入与支付体系,与短期业绩为主导,职位因素和个人能力为基础的薪酬方式。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材公司等等销售岗位的员工(具体规定详见第七章)。
第三章 职能制薪酬结构
第一条 整体薪酬结构示意图
第二条 整体薪酬结构大约示意图
第三条 基本薪酬体系结构图
第四章 基本薪酬
第一条 基本薪酬
为了达到创建薪酬发放的内部公平公正的目的,集团建立按照岗位定薪的办法,作为员工的基本薪酬,每月固定发放。
第二条 按岗定薪的依据
第一 岗位的重要程度和责任的大小;
第二 岗位工作的复杂程度;
第三 岗位的知识要求和经验要求;
第四 员工的绩效表现。
第三条 基本薪酬的划分
1. 基本薪酬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 基本薪酬分:A、B、C、D四级,分别表示:高级管理岗、中级管理岗、专业员工岗或初级管理岗、基础员工岗。其中每级分四档:Ⅰ、Ⅱ、Ⅲ、Ⅳ四档。基本薪酬对应水平划分图示如下:
基本薪酬水平划分表
档 |
Ⅰ档 |
Ⅱ档 |
Ⅲ档 |
Ⅳ档 |
A(高级管理岗)级 |
7000 |
5000 |
4000 |
3000 |
B(中级管理岗)级 |
3800 |
3000 |
2500 |
2000 |
C(专业员工岗/初级管理)级 |
2000 |
1500 |
1200 |
1000 |
D(基础员工岗)级 |
1000 |
800 |
600 |
500 |
注:以上薪资额为每月的薪资额度。
第四条 各岗位薪酬区域分布表
各岗位薪酬分布,见附表(一)。
第五章 福利和补贴
第一条 福利
员工福利分为:工龄工资、保险(五险一金)、通勤福利、午餐福利和住宿福利。
工龄工资: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工资50元。
五险一金:集团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的福利政策。分别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通勤福利:集团为居住距公司较远的员工提供通勤车服务。其中早晚两班。员工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乘坐。
午餐福利:集团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服务。员工可以自主选择。
住宿福利:为了照顾外地员工,集团为其提供免费住宿服务,员工自主选择。
第二条 补贴
补贴分为:职称补贴、职务补贴、出差补贴和特殊补贴。
职称补贴:集团为员工提供职称补贴,执行标准如下:
职称等级 |
中级/师级 |
高级/工程师级 |
专家级 |
金额 |
50 |
80 |
120 |
职务补贴:集团为管理岗位提供通讯、交通补贴,执行标准如下:
职务等级 |
中级管理岗(职位见组织架构) |
高级管理岗(职位见组织架构) |
金额 |
50 |
100 |
出差补贴:集团为员工提供因公外事出差补贴,执行标准如下:
职务 |
一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四类地区 |
董事长 |
实报实销 |
各分公司总经理、集团各部部长 |
170 |
140 |
120 |
100 |
各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及下属管理岗位 |
150 |
120 |
100 |
80 |
集团员工(基础员工和专业员工,销售类除外) |
130 |
100 |
80 |
60 |
各分公司销售代表 |
110 |
80 |
60 |
40 |
地区划分见附表二
其他补贴:集团给予特殊情况的补贴。具体事宜视情况而定。
第六章 试用期薪酬
试用期薪酬
1. 试用期员工薪酬仅为基本薪酬、通勤补贴、午餐补贴。
2. 员工进入公司有7天试岗期,试岗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双方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3. 试用期的工资为基本薪酬的80%标准执行,转正后调整为100%。
即:试用期员工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全额)+通勤补贴+午餐补贴}×80%
第七章 提成工资制的薪酬体系
第一条 提成工资制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材公司等分公司销售岗位的员工。
第二条 提成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提成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结构为:岗位工资+业绩提成。
其中管理岗位按照BⅢ、BⅣ档执行,员工岗位按照DⅠ和DⅡ档执行。
提成部分暂不确定。
第三条 福利和补贴正常享受。
第八章 薪酬的核算和发放
第一条 发放形式
月薪者,全部实行下发薪制,每月15日为发薪日。
第二条 计算方法
计划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岗位工资的发放办法:固定发放部分,为每月固定发放。
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非固定发放部分,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匹配相应的薪酬。执行标准:绩效工资×考核分/考核总分。(在集团绩效考核体系未出台之前,绩效工资暂时全额发放)
工龄工资的发放办法:固定发放部分,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发放额,每月固定发放。
补贴的发放办法:固定发放部分,发放该员工条件适合的补贴,每月固定发放。
实际月工资=计划月工资+加班薪酬+补贴–扣除部分(惩罚,见《人力资源制度》中惩罚事项)–缺勤天数×日工资
日工资=计划月工资/25.5
加班薪酬的发放办法:固定发放部分/25.5/8×加班小时数×加班条件(150%/200%/300%,见《人力资源制度》加班项目)
扣除部分的计算办法:见《人力资源制度》罚金事项。
例:假如某员工某年7月,岗位工资为900,绩效工资为100,月绩效考核成绩为80分,总分为100分,在公司工作一年,请假1天,加班4个小时,则该名员工7月份的薪酬为:
900(岗位工资)+100×80/100(绩效工资)+50(工龄工资)-(900+100+50)/25.5×1(扣除部分)+(900+100+50)/25.5/8×150%×4(加班工资)=1013
第三条 工资增减条件
企业依据员工的能力、绩效、贡献等,可按不超过岗位工资10%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连续一年绩效考核为部门最优的,基本薪酬向上晋升一档;已经到达本级别最高的,将酌情晋升为管理岗位。
(2)在某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第四条 薪酬的发放步骤
第五条 薪酬异议的反馈
1. 员工对薪酬发放有异议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述。
2. 人力资源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员工作出答复。
3. 对于需要整改的,在下一个月薪酬核算中,做出整改。
第九章 考勤和加班薪酬
第一条 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5分钟后上班为迟到(通勤车因塞车晚到除外)。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连续迟到3次或当月累计迟到7次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连续早退3次或当月累计早退7次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
第二条 考勤核算方法:按月平均天数25.5天核算考勤(具体出勤规定见人力资源制度)。
第三条 考勤周期及时间:周期按自然月计算。时间:按规定工作时间。
第四条 加班管理:
(一)加班的认定:
1、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且超过正常工作时间1小时(含)以上的视为加班。
2、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加班工资支付办法:
1、员工在工作日加班的,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能按加班时间进行1:1倒休的,不支付加班工资。确实不能倒休的,按其基本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员工在公休日加班的,根据实际加班时间,按其基本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的,根据实际加班时间,按其基本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以上加班办法工厂一线人员除外。
(三)不予加班补偿的规定: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的;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第十章 长期激励计划
第一条 长期激励的内容
长期激励包括:住房激励、汽车激励等。
第二条 长期激励的对象
(1) 集团各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 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
第三条 长期激励的条件
(1) 对公司有过重大贡献的;
(2) 在公司担当重要职位或核心人才的;
(3) 忠诚于集团,并愿意在集团长期工作的;
(4) 工作满3年以上的。
第四条 住房激励
(1) 住房按照集团的情况,结合奖励对象实际要求,适当安排。
(2) 集团拥有住房的所有权,如果员工要求购买,根据使用年限给予相应折扣。
(3) 员工离职即不再享受住房福利,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归还。
(4) 因故不能及时归还的,可申请租住,需按照市场行情的价格缴纳租金。
第五条 汽车激励
(1) 按照集团的情况,配给司机,适当安排。
(2) 集团拥有汽车的所有权,原则上不允许员工个人使用和购买。
(3) 员工离职即不再享受汽车福利,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归还。
第十一章 薪酬特区
第一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三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
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发展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董事长拥有选择权和直接决策权。
第四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
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五条 工资特区人数不超过集团总人数的5% 。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本体系是薪酬的议论稿,不属于运行稿。
第二条 本套体系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附表一 岗位薪酬区域分布明细表
|
高级管理 |
中级管理 |
专业员工 |
基础员工 |
A |
I |
|
|
|
|
II |
|
|
|
|
III |
|
|
|
|
IV |
|
|
|
|
B |
I |
|
|
|
|
II |
|
人事、行政、财务、审计和和分公司各部部长副部长,物业、供暖部长等岗位
| |
|
|
III |
|
|
|
|
IV |
|
|
|
|
C |
I |
|
|
绩效、企划、审计、网络专员、会计和分公司各部高级技术岗位 | |
|
II |
|
|
文员、出纳、司机、电工、物业管理员、预算等岗位,以及分公司各部初级技术岗位 | |
|
III |
|
|
|
|
IV |
|
|
|
|
D |
I |
|
|
|
炊事员、更夫、保洁员、保安等岗位以及分公司基础工作岗位 | |
II |
|
|
|
|
III |
|
|
|
|
IV |
|
|
|
|
附表二 出差地区划分表
|
一类地区 |
二级地区 |
三级地区 |
四级地区 |
特区 |
上海、深圳、广州、汕头、厦门、海南、珠海、北京 |
|
|
其他地区 |
省会城市 |
福州、杭州、南京、长沙 |
哈尔滨、长春、沈阳、天津、石家庄、西安、乌鲁木齐、成都、重庆、昆明、武汉、海口、济南、郑州 |
呼和浩特、太原、兰州、西宁、银川、南宁、南昌、合肥、贵阳 |
地级城市 |
大连、青岛、苏州、无锡、宁波、温州、泉州 |
大庆、唐山、鞍山、锦州、本溪、邢台、潍坊、烟台、福田、漳州、龙岩、株洲、衡阳、东莞、湛江、佛山、中山、桂林、嘉兴、绍兴、黄山、威海、秦皇岛、常州、扬州、镇江、昆山、张家港、十堰、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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