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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赔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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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6:23: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最近接手了一起这类的案例:' q* t* Q$ @; b' D
1 f: y9 p8 r- Q
案例背景如下:' {. \+ v6 Z2 y9 f0 E' }8 Y

. H$ H/ l' j/ i公司一名员工由于精神分裂被其家人带回,由于该员工工作了一年多,因此给予了12天的有薪病假(属于公司病假的范畴),病假休完之后还给予了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快到了,部门经理不愿意在录用该员工,需要我们和她解除劳动合同。
# S% [- S' b/ x% c( Z* p3 K* j* ~$ B/ T# q, I0 }* H  j
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下:4 J% f3 G' O# M! \7 t
1、该员工的病例见休单第一单写着头痛(不是精神分裂),直到第二次见休单才写着精神分裂。0 Y% }) T' g( c  L5 u
2、该员工老家不在本地,其父母和家人不希望我们过多的与其通电话,说会刺激该员工。! ~) o! T  r5 B* ^
3、起先总经理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我们以旷工三天为由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D6 [0 ~' a0 Y$ n! M1 \' a* O$ H9 o, ]" Z  i
我们的操作流程如下:; \0 X* t; s. w4 o1 M& f* U
1、首先与部门经理确认要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8 G( a5 E# \1 t/ N% H) G. K% \( O( |( b2、与劳动局确认员工患病,哪怕医疗期满,也不能以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s! B. T" ~/ [3 {- U2 `& h3、该员工的医疗期即将到期,我们需要立刻向总部申报特殊案例,拿到经济补偿金
2 D4 E; y$ j7 _0 M1 ~( l
5 H; u" g) S  t& g4 h因此与总经理沟通之后,我们开始按照流程申请经济补偿金:3 n* r$ ?1 U* {* ^4 c+ s
考虑到医疗期的相关政策有: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 B6 v- f$ c+ \
该员工已经确诊患有严重精神病,如果按照医疗期延长的原则,可以延长12个月,24个月内休完。但是需要员工申请,公司审核后上报。这一步我们没有通知员工家属。( e& B  ]5 C4 c& y+ a

$ t* C9 r0 E7 C" |7 P- @1 `, j我们根据其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医疗补助费。理由是没有通知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我们有咨询过,劳动鉴定的需要本人申请,并且流程时间比较长,员工家属也不清楚有这一条。- k+ G4 U1 O: j8 L4 ]6 l" Q
) r! q! I4 s4 P5 \' v5 L$ q6 a* o
我们与员工家属沟通,确认他们同意我们的做法,于是我们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文件,要员工家属(作为监护人)签字确认之后,开始申报赔偿。最后解除了劳动合同。
- x. S) @6 _1 j7 n: t( C) x
$ |6 A+ v& c5 k6 M6 Q/ g1 [( s大家觉得还有不妥的地方吗?+ i  x" o3 ~3 N3 l4 i6 I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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