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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不等于标准工资
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U][I]标准工资[/I][/U]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是[U][I]基本工资[/I][/U],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所以,只要你们的变动工资和绩效工资支付周期未超过一个月,都应算入标准工资内,故你们的工资都应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上,根本没有违法。[EDIT]用户“fred314”于2005-7-21 15:58:23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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