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和录用是公司为了自身发展及时获取所需各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招聘录用要补充有较好素质和能给公司带来价值的新员工。 第一章 招聘需求第一条 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按规定编制需要补充。如因员工调动、退休、晋升等原因。 第二条 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料的业务、工作变化而急需的特殊技能人员。如技术变革、或引进新工艺等。 第三条 扩大编制。因公司发展壮大,而需扩大现有的人员规模及编制。 第四条 储备人才。为了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门人才。如大学毕业生、专门技术人才等。 第二章 招聘政策第一条 招聘工作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2、考用一致的原则,考试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3、择优录取。 第二条 人员招聘规范化。人员招聘要经过招聘程序进行,对于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与现有员工在薪酬、考评、培训等方面同等对待。 第三条 招聘方式: 人员招聘有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两种。 内部招聘。内部优先征聘,一方面是公司解决内部富余人员的途径,另一方面使得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 外部招聘:可通过广告、参加招聘会、网站发布、职业介绍所和同业推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职位空缺时,应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外部聘用人员的条件要求: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第五条 人才竞争手段 1、待遇吸引,提供高于同行业的薪酬待遇。 2、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提升的机会。 3、企业文化感召,倡导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第三章 招聘程序第一条 招聘需求1、每年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人员需求预测,内外部人员供给情况进行人员供给预测,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费用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各用人部门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初提出人员调整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 招聘申报手续。1、以各用人部门为单位,在确认本部门内无横向调剂人员的可能性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填写《人力需求表》报人力资源部,如系新岗位需同时附上《职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部认真审核该职位的工作性质、等级以及部门人员编制计划等,提出采用公司内部招聘或对外招聘的建议,并填写《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内部招聘程序1、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说明书,拟定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内部网上通知、公告栏发布、内部招聘文件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2、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应聘申请。应聘员工应先向本部门经理提出应聘意愿、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应聘申请。 3、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说明书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进行评审。 4、人力资源部将评审通过者名单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中聘者办理原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到用人部门报到、正式上岗。 第四条 外部招聘程序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资料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2、甄选程序 人力资源部通过与应聘人员面谈,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求职动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等,对合格者通知复试。 由用人部门负责对面试合格者复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岗位知识学习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进行考察。 对于复试合格者,用人部门主管根据实际录用人数确定最后人选。 人力资源部对已合格应聘人员进行经历、背景及以前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核实无误后,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通知被录用人员前来报到,并通知用人部门接收。 第五条 试用1、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 2、试用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入人员进行上岗引导,并确定一名直接负责人管理其行为,承担其行为责任。 4、公司新进员工根据职位不同试用期为2个月或以2个月以上。 5、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部门应严格对照《职位说明书》在《试用员工评核表》上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①胜任现职,同意转正。 ②不能胜任,予以辞退。 ③无法判断,希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3个月) 6、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试用部门应在《试用员工评核表》上陈述事实与理由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立即辞退。 7、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部级负责人应详述原因,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延期试用手续,因延长试用期相应的劳动合同签署期限也需延长,所以涉及到延长试用期的情况,需慎重考虑。 8、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提前转正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有关工作实绩,进行转正答辩评分,由部门领导及技术专家等进行评审,试用部门直接主管与部级负责人考核通过在《试用员工评述表》上详述考核意见并附上工作业绩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必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试用期满1月以上; ②试用期间无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记录; ③工作积极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9、员工试用期考勤规定如下(2个月内): ①事假超过5天者应予辞退; ②病假达七天者应予辞退; ③有旷工记录或迟到、早退达6次者应予辞退。 第六条 最终聘用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前15天进行转正答辩,由其直接主管与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在《员工试用评核表》上详列考核意见(应对照职位说明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如确认其胜任现职,则予正式聘用;如认为尚需延长试用期,则酌情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则予以辞退。 2、对试用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从正式聘用之日起,享受公司同类人员待遇。 破格录用特殊人才及薪酬特批程度 1、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市场专家),可不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初试和面试甄选小组的复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搜集,核实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由总经理及委任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综合评定。 2、对于特殊人才可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参考职位说明书,与应聘者商定具体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特殊人才需经试用期考核,由总经理及委任人员对考核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附件: 《001-人力需求申请表》 《002-应聘登记表》 《003-面视评价表》 《004-新员工录用入职审批表》 《005-新员工登记表》 《006-员工试用评核表》 《007-转正答辩评分表》 《008-转正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