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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教育部: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可登记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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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0 16:2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时间:2005年12月10日07:35 来源:人民网 作者:施芳 从今天在京召开的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到今年年底,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有望达到80%。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是:保持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争取实现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力争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人数明显增加。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将坚持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发挥毕业生就业率的导向作用,坚决杜绝就业率造假。   据介绍,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达20.7%。截至9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2.6%,其中研究生就业率为91.9%,本科生81.7%,高职高专生62.1%;实现就业人数245万,比去年同期增加41万人;毕业生离校之后,各地各高校继续以各种方式提供多种后续就业服务,预计到年底就业率有望达到80%。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将是200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贫困大学生、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将获得特殊帮助。对于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施失业登记制度,充分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政策优惠和各种免费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服务。   “学校要带头搞诚信,就业率坚决杜绝造假!”周济强调说。据介绍,教育部将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在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院校教学评估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中,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提升为一级指标或核心指标,凡就业率低于同类型学校平均水平的,一般不评为优秀。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和学校,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明显偏低的将减少其招生计划,就业率连续三年下降的省市,将暂停其新设本科院校,停止审批高职院校。 据悉,为防止就业率造假,教育部在对各地高校进行教学评估时,将首先核实就业率数据的真实性,如造假将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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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12-11 22:18: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教育部: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可登记失业

真能查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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