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11年7月,我在X学校担任了一年的在编科任教师;在2011年4、5月的时候,我通过地方教师招聘考试,考到了另一个地方公办学校,所以从2011年9月至今,我一直在该公办学校工作。而最近,学校要求填写教师信息时,我发现我的参加工作时间是从2011年9月开始的,而通过去社保局查询,我的社会保险金是从2011年1月开始扣的(其实应该是从2010年9月开始扣的,不知道当时的学校少交了2010年9月-2010年12月的社会保险金)。我把情况反映给当地教育局,也把当时X学校的聘用合同拿了出来,但是教育局说我没有X学校的入职证明和离职证明,所以我在X学校工作的这一年是不能计算到我的工龄里面去,我的工龄只能从2011年9月开始算。 基于上述情况,请朋友给我一个解决的办法,把在X学校工作的这一年时间算到工龄里面去? ' ^% A0 H. u6 u6 ]; B. U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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