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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离职只想着拿工资?这么想你就亏大了!因为你还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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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13:2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离职时除了工资,还能拿经济补偿。相信大家都很疑惑,离职还有经济补偿拿?别逗了。其实在我国劳动人事领域,经济补偿金占有一席之地,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密切相关。但是由于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哪些情形下离职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那么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什么情况下离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1、劳动者“被迫离职”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则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理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由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补偿金。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劳动法》中规定了非过失性解约的三种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以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不续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解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不管双方是否愿意续签,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果已经过了约定的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再以这个理由解雇劳动者了。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被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0、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被终止合同;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是需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明确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如果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获经济补偿,法律并无规定,实践中通常认为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离职的时候只要拿工资就行了,其实不然。因此提醒大家在离职时如果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就一定要争取!毕竟不是一笔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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