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公司的核心技术骨干,面临辞职,我们通常的做法是给予相应的保密津贴。问题来了:如何确定对方是否服务于我们的竞争企业?如何取证证明其泄密? ! J A* y, X& c+ L$ [) o& e9 k
2、现在的劳动法规定了员工辞职,不论任何理由,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生效。我们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对于项目进展过程中,核心人员的离职将会对团队产生很大负面影响,有什么好的做法,既能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又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9 h2 Z( `! k( o. t- U. p+ h, S
3、公司员工辞职过程中,出现了有借款而未清账,没有履行完辞职手续,甚至没有进行工作交接就离职的情况,公司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特别是有个别员工涉及金额不高,公司耗费人力物力不值得,不知各公司有什么好的办法? " ?) n0 R6 o8 |* g7 `
而且因为公司是民营企业,没有档案管理权限,且员工本地化率较低,之前在上海,基本都是提供综合险,没有转出转入记录,即便是城保人员,也因为保险没有全国联网,所以上述个案员工采用了放弃。遇到上述情况企业倍感技穷,等于没有任何约束机制。 ; R5 q) Y1 o! T2 H/ O1 i
新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的确维护了个人的利益,可是企业的利益怎么维护?有的员工离职手续不办理,遗留工作不处理,公司联系其手机和家庭电话均无效,人都找不到,何谈维权?
$ z0 D* @# L2 ~* P2 z) f. I虽然上述情况只是个案,但是给工作带来的困扰却是显而易见的,希望大虾们支支招,让俺们学习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