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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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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 17:48: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自2002年开始,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受劳动保障部委托在广州地区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员级、助师级、师级认证培训,为华南地区第一家认证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在教材编制、培训方式、认证考试方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2006年4月,本中心继续受劳动保障部委托,成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在广东地区指定试点认证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认证的培训试点工作。此次试点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劳动学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委员会负责试点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欢迎报名参加!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Ø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Ø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Ø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Ø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Ø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总经理或人力资源总监)并具有党校毕(结)业证者。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考试形式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师工作要求,考试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凡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四、权威师资
   届时将邀请[B][U]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U][/B],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五、开课时间: [B] 9月23日[/B]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
2、鉴定、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3200元/人
七、报名方式
} 联系人:  黄 老 师
} 联系电话:83308993   13392629603

                            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特别收益
此课程列入了继续教育项目,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请携带证书登记备案。
         
注:请在开学前办理报名手续和交齐以下资料:
1 大一寸黑白相片3张、小一寸相片3张;
2 从业年限证明(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各2份[EDIT]用户“阿顺”于2006-8-3 8:56:19编辑过此帖。[/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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