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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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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不少用人单位认为新法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专家指出,新法旨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企关系,许多对企业“利好”的条文,相关企业主还不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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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 _2 i$ M& p( z 利好一:劳动者隐瞒工作经历将受到惩罚性解雇 , `4 t0 ?( T3 [2 k- P
劳动合同法在法律上确立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为详细了解求职者的“底细”提供了法律支撑。
+ E8 b1 q" \! @* U& u3 F 诚实守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原则。一方面,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劳动者必须如实告知与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相关的情况,如学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尽管法律没有对告知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但这些内容跟能否胜任岗位密切相关。比如妇女怀孕,一般跟工作岗位没有直接关系,但对有放射线的岗位有禁忌。劳动者如果不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权进行惩罚性解雇。
$ T" l' j$ j* v; Q* Q3 j9 l; { 劳动者有忠诚于用人单位的义务,在与一家劳动单位保持工作关系的同时,又与另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不听单位劝告的,解雇时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如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话还要赔偿。 0 `) p! W# g' T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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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二:签订劳动合同多了一个月的宽限期 ' x- [8 h; _" n. K& z) U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从录用劳动者之日起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将被处以每人200元的罚款。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形成后,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宽限期,一个月后仍不签订劳动合同才要付给双倍工资。这就保证用人单位有充裕的时间做好相关人力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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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三:约定服务期,保证企业留住技能人才
( ]4 {& Z1 K [; v P7 j, [ 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与职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员工不得“跳槽”。
2 H |/ u# C: u/ L, D3 h 劳动合同法对其他服务期未作具体规定,比如用人单位给高级主管、高技能人才提供特殊待遇,如买房、买车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只要不显失公平就行。 3 ~ b) O( t. J$ _ d5 ~
+ c5 T g/ D- a1 I" ] 利好四:“代通知金”制度令用人制度更加灵活方便
E: ^0 _% K; m- P; ^- F: A$ V “代通知金”制度即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的,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直接用一个月工资代替。这给了企业一种选择权,令企业用人制度更加灵活方便,而又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EDIT]用户“raviou”于2007-10-9 17:01:06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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