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19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7年四项民生改变大事盘点

[复制链接]

14

主题

4

听众

42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12-20
最后登录
2008-3-7
积分
42
精华
0
主题
14
帖子
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4 13:02: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一、《物权法》——一部百姓安居乐业的法, x& A4 I) E1 `0 B) h& W! s 2007年3月16日,一部涉及13亿中国人切身利益,保护合法财产权益的《物权法》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经高票表决通过。6 [* |6 Y2 O6 A ?+ f 《物权法》立法过程艰难曲折,13年酝酿,集思广益;八次审议,千锤百炼,终于瓜熟落地,作为一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事法律,《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为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提供法律依据。《物权法》积聚了社会集体智慧,关注百姓切身问题,激发人民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的能力,是一部保证百姓安居乐业的法律,为促进社会和谐加固了法律保护。 ! I% a! H6 _" d U* U9 @《物权法》不仅明确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权的平等保护,更细致规定了土地、住房、车位的权属:如70年后房屋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签。要征地先依法补偿安置。小区车位先满足业主需求。拾金不昧可要求取得报酬。采光权、通风权受保护。财产被损毁,可要求恢复原状……《物权法》从民生实际出发,给百姓生活带来了更多的方便,也标志着我国立法进入一个崭新的高度。# D( S G$ h6 y* `6 s, F0 o $ ~+ t8 O& Q* }5 q9 }二、中国股市熊变牛——淘金狼烟再起 , ?% H, P) } Q: u8 l' m: W5 m+ ?中国股市在经历了多年熊市之后,于2007年终于重振雄风,转熊为牛,虽也历经几番大起大落,遥想530股市大跳水,短短5天,中小股个股最大跌幅超过1倍。当我们合上2007年最后一页的时候,这一年股市的变化,多得令我们不可想象。 : `2 x/ q: V; w0 I4 E7 A4 ^! T截至到2007年11月底,我国沪深两市总市值达到29万亿元,流通市值近8亿元,投资者开户数约1.36亿元。0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大盘的位置是2675,07年收盘位置是5261,对比06年翻了将近一番。QDII 、股指期货、港股直通车的推出,令百姓可选投资项目更丰富。截至到2007年11月底,上市公司已经达到1532家,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达到了190家…… 9 h& O+ g) t8 n* G3 f) M应运股市暴涨,中国人民银行6次加息,存款基准利率已提至4.14%历史罕见高度。股市投资同样带动了基金销售的火爆,不少基金都遇一上市即被抢购一空的局面。街头巷尾聊天话题也多为“最近养了什么“基”,炒了哪只股,赚了多少钱……”- k4 }/ E4 v5 b2 ]8 Q/ _8 T2 @ 2007年,多得数不清的人涌入股市淘金,但也需记得一句古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 y! [) H0 V3 R* |- V) D8 A) P3 W9 g, P8 d$ B 三、《劳动合同法》——优点与缺憾并行5 y4 z9 ?& `8 N' Y- @7 l 一部《劳动合同法》令2007年底过得甚不安稳,企业集体躁动,裁员风潮骤起。华为补偿10亿鼓励七千员工“自愿”辞职,沃尔玛中国裁员1200人,泸州老窖北京公司要求全员以“个人原因”辞职。LG裁员、网易裁员、TOM裁员……' q! `" r @$ F 几经易稿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实施前却意外遭到“倒逼”。许多人没有享受到新法福利,却成了新法实施前的牺牲品。/ v; q2 y u1 B, c# I/ u9 s% H5 @4 B5 i 伴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这一名词也一夜火爆起来,不少企业开始寻求劳务派遣方式以应对新法为企业加重的用工风险。如易才集团等知名劳务派遣商11月的订单就是往年同期的2倍,不少企业更是挤破了上门咨询的门槛。 % v& Q! X( i& u( U7 W( j7 B+ N《劳动合同法》比起《劳动法》,亮点颇多,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更强,但不少劳动法实务研究者也对新法提出了质疑,认为其中有些条款制定过于模糊,在实施中难以达到立法者本意。有专家在被问及中国劳务派遣行业发展现状时总结道:“劳务派遣中的转派遣再派遣现象,不仅存在于用工单位中,在派遣公司之间转、再派遣行为也大量存在,导致很多潜在纠纷和风险。”而显然这些劳动关系中潜在的方面,新法并没有予以关注。* |9 D, w. i" {6 w0 h e4 Q. m2 f4 H% L 这些尚未梳理的问题,还需立法者更深入群众研究,继续出台司法解释,堵住劳动合同法中的法律漏洞,才能达到新法立法本意中所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d. h- H6 H4 r5 N7 A! D : \3 O2 L; D, L( @( ] 四、我国改革实行近十年的“黄金周”休假制度——休假人性化 " h& @% e; R1 r. n5 j/ u% G9 Y2 g( M《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取消了五一假期,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与中秋节。 : {; N8 z3 i% ^6 s2 D7 R发改委负责人解释:将部分重要的传统节日增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节假日调整后形成五个长周末和两个黄金周,以及全面建立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将使广大城乡居民旅游和消费有更多的时间选择、分布更加均匀,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出行质量,有利于商场、饭店、车船公司的日常经营安排,也有利于景区资源保护。 5 ? x/ I F$ a 实行将近10年的五一黄金周黯然离场,不知道新的一年是不是习惯。2008年让我们继续展望完善带薪休假制度,能令人们更自由支配休闲时间,真正得到工作与休假的平衡。[EDIT]用户“论坛管理员”于2008-1-16 20:56:46编辑过此帖。[/EDI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