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中人网
>
社区
›
HR专业工作交流区
›
员工关系与劳动法
>
关于新法41条的疑问
返回列表
查看:
2883
|
回复:
5
关于新法41条的疑问
[复制链接]
大宋提刑官
大宋提刑官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2009-3-4
注册时间
2007-12-25
威望
0
金钱
1044
贡献
0
阅读权限
30
积分
1044
日志
0
记录
0
帖子
16
主题
3
精华
0
好友
0
窥视卡
雷达卡
3
主题
4
听众
1044
积分
秀才
秀才, 积分 1044, 距离下一级还需 456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12-25
最后登录
2009-3-4
积分
1044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16
收听TA
发消息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1:40:00
|
只看该作者
|
正序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其中说裁减人员在20人以上要听取工会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但没说到20人以下是否准许裁员,关于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转播
0
淘帖
0
分享
0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
@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xu_kimi
xu_kimi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2014-10-4
注册时间
2006-12-2
威望
0
金钱
15
贡献
6
阅读权限
10
积分
21
日志
0
记录
0
帖子
46
主题
4
精华
0
好友
1
窥视卡
雷达卡
4
主题
4
听众
21
积分
书童
书童, 积分 21,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6-12-2
最后登录
2014-10-4
积分
21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46
收听TA
发消息
6
楼
发表于 2008-2-26 21: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关于新法41条的疑问
经济性裁员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要民主通过而已 口那么紧干吗
2016 如此圈子 你不加入就OUT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chinateaveller
chinateaveller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2013-6-13
注册时间
2005-9-10
威望
36
金钱
31
贡献
687
阅读权限
30
积分
754
日志
0
记录
0
帖子
314
主题
61
精华
1
好友
0
窥视卡
雷达卡
61
主题
12
听众
754
积分
秀才
秀才, 积分 754, 距离下一级还需 746 积分
签到天数: 2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5-9-10
最后登录
2013-6-13
积分
754
精华
1
主题
61
帖子
314
收听TA
发消息
5
楼
发表于 2008-1-24 02:03:00
|
只看该作者
RE:关于新法41条的疑问
一般投机作法_化整为零,即可不受此限制!
) b' B9 _- D6 Y$ a$ X
但得留意日后出台之实施细则是否会围堵此插边球之作法!
) O, j. H# |# S! L d6 Y
) C/ P6 k( p8 s, o6 O
注:最好让他们也签下「切结书」,同意放弃日后优先回锅录用之权利!
中人网社区招募“中国好版主”11月话费已送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乐☆
☆㊣乐☆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2009-11-24
注册时间
2007-9-5
威望
0
金钱
65
贡献
18
阅读权限
0
积分
83
日志
0
记录
0
帖子
453
主题
9
精华
0
好友
0
窥视卡
雷达卡
头像被屏蔽
9
主题
4
听众
83
积分
禁止访问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9-5
最后登录
2009-11-24
积分
83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453
收听TA
发消息
地板
发表于 2008-1-23 19:56: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尐龍℡
◇﹏尐龍℡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2009-6-19
注册时间
2007-12-25
威望
0
金钱
1057
贡献
21
阅读权限
30
积分
1078
日志
0
记录
0
帖子
316
主题
18
精华
1
好友
0
窥视卡
雷达卡
18
主题
4
听众
1078
积分
秀才
秀才, 积分 1078, 距离下一级还需 422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12-25
最后登录
2009-6-19
积分
1078
精华
1
主题
18
帖子
316
收听TA
发消息
板凳
发表于 2008-1-22 14:37:00
|
只看该作者
RE:关于新法41条的疑问
这些没有明确规定的都属于模糊条款,可按照企业自己的事情情况进行裁员,可是裁员的条件要符合四十一条的1,2,3,4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大宋提刑官
大宋提刑官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2009-3-4
注册时间
2007-12-25
威望
0
金钱
1044
贡献
0
阅读权限
30
积分
1044
日志
0
记录
0
帖子
16
主题
3
精华
0
好友
0
窥视卡
雷达卡
3
主题
4
听众
1044
积分
秀才
秀才, 积分 1044, 距离下一级还需 456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12-25
最后登录
2009-3-4
积分
1044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16
收听TA
发消息
沙发
发表于 2008-1-22 11:46:00
|
只看该作者
|
楼主
RE:关于新法41条的疑问
版主是不是应该回复下大家的回题,如果没这个能力就下课让我来做!
2016 如此圈子 你不加入就OUT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浏览过的版块
企划战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