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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15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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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回复:劳动派遣的中国之路:过去、现状和将来
劳动派遣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m+ s4 }( I# R* K" c9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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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发展,劳动派遣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现状呈现出一个几个特点:' a9 h% H' {$ D, t.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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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到市场主体的认可,蓬勃发展" W4 [' o4 l+ {' V8 D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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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到今天,劳动派遣已经扩展到我国的大部分地区的许多行业,接受劳动派遣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数量急剧增加,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长。据调查,我国劳动派遣的发展现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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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派遣的扩展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的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目前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6 q3 S$ ~' F4 {$ m8 x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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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接受劳动派遣的企业所在的行业来看,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一些著名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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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接受劳动派遣的从业人员来看,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他们接受的劳务派遣型职业、岗位有40余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T& P1 N$ {/ {- V# _# I
9 Q @& f4 F; I 可见,劳动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由于其本身的灵活性,满足了我国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要求,呈现出一片蓬勃发展之势。$ U9 p" G6 O: A* \4 V
- i2 I7 ^' p9 {# ~. V (二)劳动派遣行业的从业主体增加,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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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9 S& q5 W. |7 q3 e- n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的这种用工方式的强烈需求,再加上受到政府出台的政策鼓励,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纷纷建立起来。据报道,广州目前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达到120多家,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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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t. H5 s7 U0 [+ r+ G; g6 o- c8 s 我国目前的人力资源外包机构良莠不齐,这是由于没有明确的部门对从事劳务外包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批,法律约束也不健全的情况下劳务派遣行业盲目发展造成的局面。在劳务派遣行业中,很多所谓的“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根本不具备从事劳务派遣的资质和实力,一些小机构、小中介“挂羊头、卖狗肉”,行劳务派遣之名攫非法之利,在派遣过程中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很多潜在的风险和法律纠纷。( ~5 i( ^6 u* U7 T; q% ^" j2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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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转派遣:最为人诟病的弊端% b) Q$ ~& u' d3 a' E
/ f8 S" X( U& f1 Q$ y 我国的劳动派遣业在获得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最为影响最为恶劣的就是“劳动转派遣”现象。该现象的基本表现就是“某派遣商跟客户签定了派遣合同,客户在C地需要A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小王,但是A公司在C地没有设立自有分支机构没有招工权也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于是A劳务派遣公司通过B劳务派遣公司招用小王派到A派遣公司,再由A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出现扯皮现象,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Z: g& d/ c0 c"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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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劳动转派遣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二是一些从事劳务派遣机构被利益熏心,这些机构既包括缺乏规模和技术实力、勾结在一起的小机构和小代理,还包括希望在全国开展业务,但无法进行直接派遣的规模较大的机构和服务商;再有,一些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为逐小利而敢冒风险。“转派遣”现象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劳务派遣行业的正常发展,被很多市场主体所诟病,更为严重的是转派遣危害了劳动就业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法律必将针对它采取严格措施,以铲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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