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保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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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色雏菊
时间:
2008-7-21 16:35
标题:
关于保密费
某公司将工资的一部分划出来作为保密费并签订保密协议,规避赔偿金的高额度,这种办法合理吗?想跟大家一起讨论!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7-22 13:18
标题:
回复:关于保密费
不合理。再者保密费是劳动关系解除后按月发放的。 不过法律对这部分费用并没有特别具体的规定
作者:
slb1982
时间:
2009-1-12 18:14
标题:
回复:关于保密费
不合理,不认同,变相扣取劳动报酬
作者:
李利琳
时间:
2009-2-7 23:00
标题:
回复:关于保密费
朝三暮四的游戏,话讲得好还是有得玩。
作者:
daminghu
时间:
2009-2-8 14:35
标题:
回复:关于保密费
按月发放
作者:
管水
时间:
2009-2-12 11:38
标题:
回复:关于保密费
保密费不是必须发放的,即使公司没有发放保密费,员工仍然有保密的义务,至于解除合同后发放的那部分是竞业限制补偿不算保密费.看楼主的意思是想把工资拆分一下,在解除合同时少发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规定的,即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而且你这样拆分出来能不能规避也是一个问题哦.
作者:
orkide_124
时间:
2009-3-7 17:20
标题:
回复:关于保密费
不是很了解,望解释
作者:
wuqi062
时间:
2011-11-26 16:50
其实你的理解是有错的。保密费本来就是工资的一部分,而不是说“从工资的一部分划出来”。这种办法对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额度没有影响。
ps:工资包括津贴、补贴,保密费相当于一项员工的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属于工资的范围。
作者:
wuqi062
时间:
2011-11-26 16:53
北京劳动法律网 发表于 2008-7-22 13:18
不合理。再者保密费是劳动关系解除后按月发放的。
不过法律对这部分费用并没有特别具体的规定 ...
我估计这为家人是把保密费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弄混了。
保密费并不一定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发放,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保密费属于工资的范围。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发放,最多限制期限为两年。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不履行此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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