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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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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员工产假结束后,企业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停工回家休息,仅支付停工工资,10个月后,员工要求企业给予因强行停工期间造成的工资性损失,其实际工资所得减去停工工资所的的部分。(2000元(实际所得)-600元(停工工资))*10个月(停工期)案例二: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期间员工离开公司,一直未提出仲裁。在解除合同的10个月后,员工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给予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给自己造成的工资性损失2W元,其个人工资2000元/每月*10个月的工资损失。以上两个案件可否得到支持,有无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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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
1)仲裁会支持员工。产期过后是哺乳期,属于特殊时期。企业不能强制员工停工。
2)国家新的合同法规定仲裁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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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论坛员工关系劳法、培训小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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