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先把我的情况向大家说明一下。拜托大家耐心看下 我是2009年7月毕业的一名大学生,签了一家国内比较大型的施工企业,当时2009年7月份签合同时签了5年,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我于2009年11月25日向项目部(因为我是在施工单位,是在外营点项目部上班)提出辞职,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了,后来我带着辞职报告去公司后方办理辞职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公司人事处要我缴纳5500块钱的违培费(是违培费,不是违约金,说是未满服务期,我签的是5年,但是只工作了5个月) 2 T; I5 s) A4 W6 `- X1 L2 s
,当时签约时合同上也没写明违约要交什么钱,并且我与公司签了合同后公司一直未将我的那份合同给我(与我同时签的100多人手上都没有合同,签完公司就收去了,在也没给我们)。我觉得这钱不该交,就没交,辞职手续也没继续办下去了,去别的地方上班去了。到了2009年12月25日,公司寄给我一份关于处理我的通知,说是我自2009年11月25日提出辞职后,辞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连续旷工达到7天以上按照公司规定要将我开除,还说如果我在收到通知7天内未去公司人事处说明情况,就等于我承认了公司的处罚,同意将我开除,还说开除我后别的单位将不能再录用我。 : p( {; k) K2 H9 @'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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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有这样一条: (二十)培训约定: (1)甲方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和企业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活动,履行培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了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指定了师带徒的,双本方应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专项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含学费、办证费、资料费、考试费、交通费等)、师带徒的老师补贴、脱产培训期间的个人工资报酬和培训期间单位报销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十三)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内容: 1.乙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同意按照《***********公司关于职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甲方支付的安家费....安家费没发,这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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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o* P$ T9 ]- w! B我就只有在刚进公司时参加了公司的入职培训,这个钱大概在1000块钱,至于专项技术技能培训和师带徒都没有。我现在就只有档案还在公司,公司是让我交钱,人事处的就签字,才能拿到档案,我这钱是该交还是不该交呢???还有就是我都已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交了辞职信,怎么公司还要开除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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