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深圳的制造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1000来号人,有集体食堂,有统一提供的餐具。以前的做法是员工入职前都要体检(普通体检,包括胸透和表面抗原),当然很少检到肺部有问题的,但表面抗原呈阳性还是比较多的。只要是检出表面抗原为阳性者,无论后续两对半检查结果是小三阳还是大三阳(大三阳一般不会录用,除非是很高端的职位,因为这些人一般不在饭堂就餐)都会在入职前告知在饭堂用餐时须自带餐具,如发现未遵守者,自发现日起取消在饭堂就餐资格。公司每年都会安排全员体检,至于保密措施,不管是平时还是年度统检,公司做得也是比较到位的,比如说行政人事就有同事主动自带餐具(大家都可以解释为个人习惯),一直以来也相安无事。 " }* v: D* V8 C3 P) p9 t7 R
近日带员工去体检时,体检单位突然告知说他们已经正式开始执行国家禁令,在普通体检中不再纳入乙肝血清检查,只检查‘总胆红素’指标,如单位或个人要求检查乙肝血清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经本人签署同意(其实做那项检查的申请表格中本来就有一项“本人签名”栏,并申明“本人同意作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并委托厂方领取本次检查结果”的字样,公司也一直在按照那样在做,现在突然执行禁令,也就是说不要求做就不做。我观察了一下,当天其它去休检的大部分单位或个人都默认了这一新举措,反正叫交多少钱就交多少钱,给检什么项就检什么项目,但我还是要求按以前的标准做,体检单位也做了。
@1 l0 N6 V7 }6 o1 p回来之后将这个情况汇报了一下,老大说要问问集团那边有没有统一的安排或对策再作决定! ' z' Z6 F5 _$ P+ @( o5 T7 W3 o# v. {
个人认为:其实这一禁令出台的目的只是为保护乙肝患者的平等就业权,且明令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录用,也就是不得将是否患有乙肝作为入职的门槛。现在却严令禁止在入职体检中检查此项指标,个人认为这是不同的概念。像我们这种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公共饭堂,以前做了检查企业有了知情权,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防护,在企业范围内有效避免这种病毒的扩散。现在一刀切不允许检查,企业也就无从防范,集体食堂怎能吃的安心?人人自带餐具,排队清洗、重建相关设施及管理也不是一日就能蹴就的。 ; V1 L0 l5 y- J, T
假如真是有传染性的大三阳患者整天跟大家一起就餐,用公共餐具(虽有消毒,但总让人不太放心),后果会怎样?即使只是小三阳,如果不及时跟进治疗也会恶化的。总觉得国家出台这样一个禁令,虽说有效保护了乙肝患者的平等就业权,但却忽视了其它大多人的健康防护。在诚信及其它管控措施未出台之前就给出这么一项禁令,是不是有点保护过度、矫枉过正了!这样下去,稀里糊涂中这种病情的扩散是显而易见的!
- U! A1 n3 n% t1 Z再者,乙肝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员工在治疗期将给企业带来的成本也是很大的(假期、人工、工作接替等)。想请教一下各位同仁,这方面你们公司是怎样做的(特别是像我们这种劳动密集型又有公共饭堂的公司)。请各位看贴的同行们,路过的都可以给出建议,大家相互讨论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