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说明
一、 年金计划设计
(一)企业年金的模式
在世界企业年金的模式中,就给付方式来看,基本可以被分为DB与DC两种模式。结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采DC模式,即缴费确定型。该模式下,参与者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由缴费和投资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由参与者自己承担。
1、DC模式使员工参与到企业的利润分配和经营管理中,而且企业年金的多少取决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从而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可以激发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
2、在DC模式下,企业都规定了员工获得养老金保留权的最低年限,如果员工在该年限之前离开企业,将得不到企业缴费积累的那部分年金,只能带走个人缴费部分。因此,企业年金鼓励员工与其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并自觉努力工作,以免在获得养老金保留权之前被雇主解雇。
3、就缴费弹性来看,而DC模式基本上是固定的,雇主雇员按照比例缴费,弹性小,在雇主那里不易产生腐败行为。
4、就投资风险来看,DC模式主要是投资股本市场,其风险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风险,同时提高了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企业年金的运行模式
由于企业年金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从长远考虑企业年金工作,维护稳定,在目前各地方企业年金管理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应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模式。集中管理是指由**制定统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统一管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统一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设立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经办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及企业年金监督管理部门等;分级实施是指由各参加企业年金的单位根据**制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原则和限制条件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缴费标准、分配及支付水平方式等;提供职工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和跨单位调动的动态信息。各参保单位相应设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和监督管理部门。
1、实施该管理模式的理由
(1)通过集中管理可以制定统一政策,全局考虑企业年金工作,便于总体控制和对所属企业提取、分配进行监控,避免各单位水平高低悬殊,引起不必要的攀比。
(2)账户的统一管理与年金集中支付有利于员工在系统内合理流动时企业年金关系的转移和衔接,保护员工的应得利益,维持企业年金的连续性。
(3)分级实施便于所属企业确定企业合理的缴费水平和支付水平,集中管理可以形成集团的合力,增强整个集团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2、企业年金管理的目标
(1)近期目标:企业年金建立初期,主要以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服务为主。
(2)远期目标:待积累一定的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规模后,可向社会上拓展服务领域,为非**单位提供企业年金的管理服务。
二、 企业年金的组织机构、相互关系及主要职能
(一)**企业年金机构及工作职能
1、企业年金理事会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总公司人事、财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及集团成员单位代表组成。其中理事会主席由集团主管领导担任,副主席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各直属单位代表由各单位企业年金理事会推荐产生。
(1)主要职能:具备受托人与委托人双重身份,对各单位企业年金理事会及职工而言是受托人,对**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及投资运营机构、企业年金资产托管机构而言是委托人。
(2)具体职能:接受总公司职工及各单位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负责集团企业年金政策、基金投资管理运营政策的制定;批准集团企业年金重大事项;决定企业年金的管理方式,选择企业年金经办人、投资管理人及托管人,并对其账户、投资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接受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处理职工关于企业年金方面的投诉。其根本宗旨是保障受益人利益。
企业年金正常运转后,企业年金理事会将有关企业年金的运行情况、投资运营情况向集团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汇报,有关重大决策如有必要也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企业年金经办机构
**以企业集团经办企业年金的形式向国家申请经办资格,经获准后成立企业年金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人),接受**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人)委托,负责企业年金账户的管理,处理年金计划的日常事务;负责评价所属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资格;负责基金的收缴和待遇的支付及企业年金关系的转移;负责基金收益的调整及分配;负责向委托人提供运行信息及其他行政事务;接受职工的咨询等;监督投资管理人及托管人的运行,同时接受企业年金理事会、国家及企业内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3、企业年金监督管理机构
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督的基础上,企业内部监督由集团总公司的监督、审计部门担任,同时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工作职能:监督集团范围内企业年金运行情况,接受职工关于企业年金的投诉,委托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具体处理投诉情况。
(二)**各直属单位企业年金机构及工作职能
1、企业年金理事会
具备受托人和委托人双重身份。对本单位职工而言是受托人,对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经办机构而言是委托人。企业年金理事会由本单位人事、财务、工会、社会保险等部门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本单位企业年金的重大事项,批准本单位企业年金的实施方案,执行集团总公司的企业年金政策,受理本单位职工的投诉。
2、企业年金管理部门
本单位成立企业年金管理部门,其主要的职责是:执行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的统一政策,负责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初步确定本单位企业年金缴费标准、分配标准;负责职工人员动态信息的提供,接受本单位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处理本单位职工的投诉及接受职工的咨询。
3、受益人
对本单位企业年金理事会而言又是委托人,指**职工,是依法享有获取企业年金权利的人,是企业年金计划的参加者。
(三)其他关系人
除上面提到的按照集团“统一管理,分级实施”运行模式涉及的企业内部有关机构及人员外,还会涉及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等主要社会关系人。
1、投资管理人
指经**企业年金理事会选择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主要按照企业年金理事会规定的投资决策和投资组合比例进行企业年金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确保企业年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定期向企业年金理事会提供投资运营情况,接受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及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2、托管人
根据委托协议,接受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委托,代为安全保管年金基金资产。投资管理人既要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也要受到托管人的监管,并且还要接受投资管理人、中介机构及市场的监督。具体职责包括:保管年金基金的各种资产;执行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监督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不予执行,并向受托人及政府监管机构报告;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年金资产净值和单位净值;长期保存年金的会计账册、记录;出具投资管理业绩报告,提供年金保管情况,并向受托人及政府监管机构报告;年金计划、保管协议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3、中介机构
指经国家认可的专业性机构,如审计机构、精算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
审计机构:对受托人、管理人、保管人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对基金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精算机构:评估年金基金的负债水平及受益人的未来待遇。
投资顾问:为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等提供书面的投资政策咨询和投资策略咨询。
律师事务所:为受托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 企业年金管理总体工作流程
在**建立企业年金涉及的各关系人中,企业年金理事会处于各方的中心地位,属于决策机构;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作为经办机构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具体选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报理事会通过,执行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监督职能并向理事会报告,**企业年金管理的总体工作流程如下。
1、**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制定企业年金实施方案,选择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报企业年金理事会通过,并在银行开立企业年金专户。
2、基层单位根据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缴费标准等事宜,并经本单位年金理事会批准后具体实施。
3、基层单位企业年金管理部门整理员工数据库,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将基础数据报总公司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将企业年金缴费汇入总公司企业年金专户。
4、总公司企业年金经办机构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后将收到款项转入托管银行账户,由投资运营机构负责投资管理。
5、职工发生跨单位工作变动或办理退休手续时,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变动信息,由总公司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或年金支取手续。
6、年度末,由投资运营机构提供基金收益情况报告,总公司经办机构确定收益分配办法后经年金理事会批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并向职工所在单位公布分配情况。
四、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框架
**企业年金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及条件、组织机构和决策程序、资金筹集和缴费标准、享受条件等。在资金来源、缴费标准、记账方式、享受条件和计发办法方面可按以下思路设计。
(一)实施的主体及条件
实施主体为**各所属单位,主要条件为:经营状况稳定,有经济承受能力,净利润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决策程序
由总公司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和各单位企业年金经办部门提出需决策事项,由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进行决策,重大决策还应经过集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资金筹集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资金筹集可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在企业经营状况比较稳定,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时,可以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4%的比例,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2)允许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提取出来留给企业作为建立企业年金的资金;
(3)企业自有资金。
(四)企业年金的分配原则及分配方式
由于建立企业年金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吸引优秀人才为主要目的的,因此在分配上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所谓“效率优先”是指在单位缴费上向优秀员工和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倾斜,体现企业对他们所做成绩的认可。所谓“兼顾公平”是指企业员工共同享受企业的发展成果。
在企业年金的分配方式上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制度。企业缴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渠道列支;个人缴费按规定比例缴纳。这样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职工个人缴费标准可由本人确定,但不得超过企业缴费的1/2。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实账管理。
根据**岗位种类多、职务类别差别大的特点,可考虑从职务、工龄(企业工龄)、岗位、突出贡献奖励、照顾老龄补偿等因素方面,设计企业年金的分配标准。比如在计算员工的缴费标准时确定个人缴费的综合系数,包括职务系数、工龄系数、奖励系数、岗位系数及老龄补偿金等,充分体现企业对员工贡献的认可。
(五)企业年金的计发
由于企业年金实行缴费确定型的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储存模式,账户积累原则上完全属于员工个人所有,不具有共济和调剂的功能。企业年金参加者可选择领取的方式,对于选择按月领取的,月领标准按照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领取至账户储存额不足月标准时则进行一次性结算,终止支付责任。
(六)享受条件
企业员工必须为企业服务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才可完全享受企业年金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的所有权,比如为**工作满20年享有全部归属比例。不满20年的按照工作年限享受账户的归属比例,满2年享有归属比例10%,以后每增加2年归属比例增加10%。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本息则自始至终完全归个人所有。
(七)账户的转移和继承
(1)员工在**系统内部调动工作时,账户关系随同转移,但不转移账户基金。
(2)员工辞职或调出**系统时,按照归属比例转移账户基金,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员工因违纪、判刑等原因离开**系统的,则不享有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
(4)员工在职身故的,企业年金账户按照归属比例可以继承。继承人由参保人指定,未指定的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方面外,还应包括个人账户的对账及投资收益的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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