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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意见,我觉得应该先面试过B,看哪个更合适再决定用谁,一位置上用两人试用后再决定一个开一个不合理,浪费资源不说,要证明人家不合条件什么的总会有隐患,不赞成。
但是有一点楼主也反复强调过,公司关于用人是用人部门说了算了,这就是游戏规则,说了半天,还是得听用人部门的,能做的只有尽量去说服。
1,先了解一下为什么用人部门领导非要不大合适的人进入试用环节,如果是裙带关系,你就不要多说什么了,如果是无人可用不得已而为之,还可以进言。
2,无非是从两方面入手,把面试结果,包括简历放在用人部门面前,两相比较,用人部门是第一线,应该能看得更清楚,另一方面把同时试用要开掉一个的后果告诉他,把试用期开人可能有的麻烦很明白地告诉他,劳动法方面的东西是HR的强项,用人部门的人不大懂的。说完这些还没用,那就无语了。
3,提醒一,是不是该人有过人之处,其实有些录用人的关键因素HR可能没把握到,用人部门是不是因为该人的某些过人之处才决定录用的?了解清楚再说。A一定不适合,B简历合适就一定行也不一定的。
4,提醒二,注意是进言,不是强谏,他是拍板的人,态度要诚恳,不要试图挑战人家的权威。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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