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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实状况: 在中国恐怕也只有国企或政府部门会把打工的人,或者说把劳务用工称之为民工,除了因为这些人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外,更多的原因则是他们和国企或者说政府部门的员工“不是一个档次”。因为他们不仅身份不能和这些手捧铁饭碗的员工相比,就连工资福利也是不能和这些人相比的,让我们还是看看这些农民工在国企或政府部门的现状吧。 据调查,在中国许多国企或政府部门都在不同程度的使用民工。农民工在国企主要从事哪些国企或政府部门员工不愿意干的工作,比如脏累苦的清洁工,对身体危害比较大的冶炼、化工、破碎、除尘等工作,还有哪些危险性比较大的工作如高空、采掘、冲压等等; 待遇上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最低,基本没有什么福利,甚至没有国家规定的保险,就连最基本的休息休假权利也没有。笔者曾经对陕西的十多家国企进行过调查,这些农民工的工资一个月在300元-2000元之间,而相反的国企同工种员工工资每月却在2000-4500之间;国企员工每个月最基本有八天公休日,但是农民工每个月基本一天没有;国企员工基本上是“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而民工最多只有工伤保险;每个月国企员工都会有300元-2000元不等的奖金,而同样为企业付出辛勤工作的农民工却连一分钱奖金也没有;国企员工可以享受企业的住房分配或购房优惠政策,但是农民工却没有这个特权;逢年过节国企员工米、面、油、购物卡都有,但是农民工没有;最为可悲的是农民工干的工作往往是最脏、最累、最苦的,或者说是有毒有害工作,也就是国企员工认为不想干,或者说干不了的。 在管理上,国企任何一名员工都可以对民工发号施令,甚至吆喝训斥,尤其是那些小班长,小科长,小主任。民工如果胆敢说个不字,或者说胆敢顶撞,轻则扣罚你的工资,重则就给我“卷铺盖走人”。据调查有不少民工被辞退,仅仅都是因为对这些小班长、小科长、小主任发表了自己的不同观点或看法,有些则是偶尔迟到早退了一次,还有些就是被这些小领导的关系户“顶替”回家了。农民工在国企工作“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因为他们都明白他们的工作随时都会面临“丢失”。对农民工的管理,国企基本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更不用说是奖惩制度了,有的只是对农民工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出勤状况的考核。 在国企农民工除了要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承担一些“义务劳动”,包括什么给正式员工搬家,领取物质备件,打扫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卫生;领导们发节日礼品,民工要负责给扛送搬运,并且要送到领导家里。 在职业生涯上,农民工在国企可以说前途一片黑暗。即便你工作业绩再突出,工作表现再好,你也不可能改变你的身份和处境,就连最基本的工资和福利你也不会增加一点。任何职位的晋升,都同你没有关系,你每天做好你的工作就可以了。在先进评比上,农民工似乎不存在有先进者,因为任何的先进评选都与他们无缘。 相比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每一名打工者都被称为员工,身份上几乎大家都一样。不论你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镇,也不论你以前是在国企工作,还是在政府部门工作,只要你来到这个企业你都是打工者。这里几乎没有“民工”的称呼,大家的薪资和福利基本一样。如果你有能力,为企业做出了业绩你就可以晋升为中高层员工。 二、产生根源: 在国企和政府部门工作的农民工缘何会存在这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究其缘由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原因: 在中国历史上,人们内心一直流传着农民种地,工人生产制造产品这样的思维。那么相应的在所有制下存在着绝对的国企,而国企员工的身份视乎天生的成为了一种象征,只要你不属于国企的正式员工,那么一切在国企“做事”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民工或者说是临时工。加之,在国企工作的这些民工,他们因工作的短期性和非固定性,使得他们内心存在一种自卑心理或者说出来挣点零花钱的念头。同时,在国企或政府部门的管理者眼中,这些农民工也就是来干点灵活或者说是杂活,干完就走人,没有必要把他们当一回事。 2、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淡薄: 60年代和70年代出生的绝大多数农民工,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加之平时缺少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他们对劳动法不仅不懂,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害,所以当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时根本不知道或者说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一方面,由于本身的“胆小怕事”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固步自封小农意识,也让他们在权利被侵害时,不愿意去做那些“麻烦”的事情,甚至说不愿意去“惹官司”,渐渐地使这种侵害农民工现象成为一种社会“习惯”,或者说是国家的“大环境”。 3、政府劳动主管部门的失职: 对于广大农民工权利被侵害的现象,许多政府劳动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认为这种现象又不是我们一个地方的现象,甚至抱着“民不追,官不究”的处世态度,还有个别主管部门甚至和违法企业的领导人同流合污,狼狈为奸,一起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4、监督不到位的缺失: 农民工在国企或政府部门权利被侵害和存在的大量不公正待遇,可以说社会大众、政府部门、舆论媒体都是清楚的,但是究竟能有多少人去为这些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去奔走,去呐喊,去监督呢?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究竟又做了那些本职工作呢?如果监督部门监督到位,如果舆论能够对侵害农民工的现象进行及时曝光和批驳,我想农民工在国企的现状也不至于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的现象。 三、新生农民工对这种现状的冲击: 农民工在国企的工作环境和生存状态,与其说是中国历史遗留的问题,倒不如说是劳动法的空白之处;农民工在国企的悲哀,应当说是整个中国劳动主管部门对农民工的蔑视,或者说是那些国企领导和政府部门领导对劳动者人格的践踏。 但是,我们惊喜的发现,随着80后和90后新生农民工的出现,随着国有体制的不断深化和改革,这种现状正在从沿海开放城市逐渐向内陆城市发生巨变。 在沿海城市由于大量的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或者说被迅速崛起的民营企业所吞并,使得大量涌现的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率先打破了这种在国企或政府部门存在的不平等现状的格局,加之,新一代农民工文化程度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尤其是维权意识的提高,使得这种不平等的现状正在发生较大的改变,同时,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他们在用工方面实行的同工同酬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模式,也首先打破了农民工在国企或政府部门遭到的那种不公正待遇的局面,所有这些变化和现实,都使得中国目前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对待农民工的格局:一种是,沿海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平等的对待所有劳动者的格局,另一种是内陆许多国企沿用的那种对农民工的歧视和不公正的格局。 倡导和谐社会,倡导尊重劳动者的人格,是我们国家目前的主旋律,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坚信,随着国企的不断深化改革和被淘汰出局,随着国家对外企参与国内行业和领域的不断开放,随着大量的新生一代农民工的应运而生,在国企和政府部门中存在的那种歧视农民工,以及不公正对待农民工的现状必将很快的得到改观和彻底解决。因为任何一种对劳动者不尊重的行为都是社会所不容的,任何一种侵害农民工的行径都是违法和不道德的。只有尊重劳动者人格,只有合法经营,企业才会发展壮大,这已经成为一条真理。 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人格,让劳动者活的有尊严这种新的时代曙光必将很快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