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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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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9:58: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乐道职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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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1:试用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彼此考察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TIP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劳动合同在签订时间上,存在三种情况:
★劳动合同在用工之前签订。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后至用工之日的这段时间,劳动关系尚未建议,彼此不承担义务。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因一方原因而使得双方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违约条款,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在用工之后签订。需要注意的是自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国家法规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在员工和用人单位身上生效。员工应在此间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借口,损害员工的权益。如薪酬、福利、病假待遇、医疗期、工伤待遇等。
★劳动合同在用工当日签订。这是最理想的签订时间。常规情况下,员工凭“入职通知”在约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时,即为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TIP3:签订合同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宽限期。在这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规定“应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一个月内,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签,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员工,这关系到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
TIP4: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签字的时间应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员工应注意的是:
★签合同时间如果在试用期内,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应该扣减掉未签合同的时间。
★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以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起算,而不应是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这涉及到企业工龄、医疗期、年假等的计算。
为此,建议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如用人单位拒绝明确这个时间,员工还应保留好可证明入职时间的各类资料,以作凭证。
TIP5:未订立合同的权益保护
针对劳动合同在用工之后(试用期开始后)签订的情况,员工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留用人单位用工的证据,以此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与起始时间。如入职通知、员工卡、入职手续、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记录、任职记录,以及用人单位给的资料、物品等。从法规上讲,何时签订劳动合同与试用期无关。一些不规范企业以试用期(超过1个月的)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员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TIP6: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无奈之下,也是希望支付的越少越好。此时,按什么工资标准支付就成为了焦点。员工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应保留好有关工资标准的凭证,如薪酬通知单、薪酬制度、奖金制度、工资条等。同时,用人单位出于多种原因的考虑,采用多重形式发放工资。此时,员工应注意工资的发放形式,做好记录、保留相应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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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1:05: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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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28 10:37:51 |只看该作者
整理得很好,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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