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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的一番辩论,是我想起一件最近才发生的事情。由于本人一直做招聘工作,通知员工办理入职体检是一项必须要做的事情,一直以来医院默认的入职体检是不包括乙肝两对半的检查的,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查两对半,但是一直以来,企业还是照样要求员工入职检查两对半,而且一发现携带便不予录用,求职者也是没办法,为了找到工作上班只有按照公司要求做乙肝两对半的检查,那么医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在做乙肝两对半检查(我想相关部门应该是给医院发了这条通知的吧)。最近呢,应该是相关部门严格要求医院决不允许做入职的两对半检查,所以我们在通知了员工入职要做两对半检查之后呢,员工还是没有做成乙肝两对半的检查。最后,企业不得不办理入职手续。我想,这些问题和女员工隐婚是差不多类似的,如果法律能够严格惩处这类违规行为,切中关键要害,我想求职者还是能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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