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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员工不辞而别遗留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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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09:03:0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公司现有四人未办理交接自动消失了,电话号码改了,人也不见了;现公司要求清算其费用;现除了培训费外,还有一部分人员存在公款私用的行为或者欠公司的款项未全部付清就走,还有就是因其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现公司要求我们出方案将费用追回来,请教一下,这个问题应该怎么样处理?2 }1 @) m3 h2 l4 g$ B/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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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2:27:1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书面通知公告可以这样写吗?  
+ f7 _' j* i- x9 O$ I' Y( MXX你好,因你自3月8日—4月13日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请于2011年4月22日前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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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2:23: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现在联系上了两个人,但是都不愿意至公司办理手续,原因为在公司服务几年,公司未买保险,该享受的福利都没有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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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00:44:27 |只看该作者
这里面其实透射出了公司在入职管理、在职管理中的一些漏洞,
" n( k* P* N4 l' {造成了离职管理的窘境。
$ ^+ s- F# K& x; m; Q: O, C个人建议:
$ A- ^$ F7 _9 M' d- s1、按照员工入职登记的地址,送递挂号信或者EMS快递,要求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归还所欠款项。2 M$ z2 \% `0 U4 b7 r4 o4 r
2、发公函至员工登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协助调查,确认户籍地址的变更情况;) j3 r0 R) L4 S. k7 U- {* S
3、如果派出所还能查到员工的家属信息,向家属说明情况,请家属一起协助通知到员工;
7 U0 h% _* ]  J+ C9 a' h7 G" {6 ?4、如果家属也对该员工的行踪不了解,需要向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失踪);(注:单位还没办法替员工报失踪案,仅有家属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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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13:58:54 |只看该作者
赞同11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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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9:40:23 |只看该作者
除了考虑怎么追回这次的款项,更应该考虑的是通过什么办法可以避免以后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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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我很赞同  发表于 2011-4-8 2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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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5:42:13 |只看该作者
谈下自己的看法:) L: V" R& H1 z$ \/ I( o! k
1、如果金额不大,建议还是不要追究了,否则付出的成本会比你要追讨的费用还高;但企业必须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快递至其户口地,先隶清劳动关系问题,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 [% Z  ?+ |- V# F2、如果金额较大,建议由企业的法律专员或成立专人小组至其户口地协调追讨;通过报警的方式不可取,这种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警察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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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3:44:54 |只看该作者
类似的问题我们遇到过,最终还是选择了报案(不同的是我们有员工档案,沟通未果)
用心解答,用心分享,用心学习——用心对待每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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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3:26:29 |只看该作者
。。。。。。围观的真多~~ 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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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2:16:27 |只看该作者
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司没办法找到他,相信公安会有办法找到他。关键是要保存相关证据。
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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