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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离职,这样合法么?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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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对劳动法规几乎都消化不良,何以解忧,唯有laodong3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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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65 天 [LV.9]以坛为家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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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7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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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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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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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7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点评
Mark.Yao
小马很专业。我很赞同您讲的不要离职,不过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该是没有仲裁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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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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