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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公司省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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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xhr
时间:
2011-5-19 16:03
标题:
帮公司省钱的想法
一般来讲只要符合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能休息一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就可认为是标准工时。假如一个企业每周上班6天、每天上班6.5小时,这算合法。然后每天固定加班1.5,这样公司只需要支付1.5*6*1.5的加班费,而同样5天8小时,星期六加班8小时,却要支付加班费8*2,两者比较无疑是前者比较省钱,如果公司大的的话,估计能省大钱 呵呵
作者:
追梦的枫
时间:
2011-5-19 16:19
假如一个企业每周上班6天、每天上班6.5小时,这算合法。然后每天固定加班1.5,这样公司只需要支付1.5*6*1.5的加班费。
如果这样算的话,他们公司在不加班的情况下上班时间应该是6.5*6=39.0小时,而每天加1.5小时的班,上班时间应该为(6.5+1.5)*6=48小时,是不是属于超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标准工时呢?
那样的话,他应该属于不合法吧?
作者:
小小香儿
时间:
2011-5-19 17:03
我们公司以前是每天上7个小时班,自从公司搬新址后,一天上6.5小时班,每周上6天班,但是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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