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仲裁机构的终局裁决提出撤销申请,中级法院处理程序如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k" y! z/ `! V* M% u
王肇文律师 问题:我在2011年7月因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单位向员工补偿加班费和没有休年休假的补偿共5000多元,单位不服本裁决。在25天以后我向当地基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也已经受理了我的执行请求;现在法院法官告诉我,公司已经有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撒消裁决,所以要等中级法院裁决以后才能够继续执行,现在要中止执行。 我想问的是: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撒销仲裁裁决,我要准备什么?要参加开庭吗?多久能有判决结果?请给予答复。 律师分析:第一、对于为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在3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第二、中级受理后,会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第三、法院受理后,要组成合议庭,是否公开审理或是开庭,是由法官决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了解清楚,如法官告诉书面审理,可以要求查阅对方提供的证据,并进行质证,由此提出答辩意见和提供反驳证据,不要造成被动。第四、中级法院所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双方当事人不能上诉,且不能提出再审请求。第五、在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后,可以向原执行的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2、《仲裁法》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注: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适特殊程序,并没有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没有将劳动仲裁排除在仲裁之外,所以劳动仲裁可以依照本规定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六条; O; ]' X, a, h0 `
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