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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争论了二十年多年的话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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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 V6 O. C6 F8 P2 Q兼职——争论了二十年多年的话题- k. x" _7 [# w& f! V
2003年6月4日 劳动法苑 赵文骅 $ ^2 v* N7 B. d6 y3 A: K4 v
从八十初的“星期六工程师”,到九十年代的IT,兼职在社会上时显时隐,用人单位对此有褒有贬,对兼职的管理时放时收……也许没有一件事会像兼职那样引起30年的争论,而且争论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结论。. `/ L9 y Q( |; _/ y9 Y5 @! ^1 {9 D" G. B
中国的兼职的开始有着“中国的特色”。当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央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大经济建设上来其带来的结果之一是给乡镇企业、街道集体企业的发展机遇。乡镇企业、街道集体企业的特点之一是机制的灵活,但是没有人才。也正是他们的灵活的机制,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支付有关的费用,所以才有可能聘请其他单位的可见人员。与此同时,科技人员从十年的禁锢中被解放出来,在需要最充分体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需要改善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虽然国家想方设法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但是当时是百废待兴,不可能很快达到可见人员的要求。于是一边是乡镇企业、街道集体企业要发展,愿意花钱,另一边是有能力需要钱,双方“一拍即合”,那时侯人们把这种兼职的科技人员称为“星期六工程师”——每周六到乡镇企业、街道集体企业兼职。“星期六工程师”也引起了社会激烈的争论,最典型的事例是一家研究所的一名科技人员因为兼职得到了3万元的报酬,而被内定受贿要判死刑。后来在高层领导的干预下,此案以无罪了结。% F, @% L/ ` W8 E
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比如技术人员严重地分布失衡,比如要支持乡镇企业、街道集体企业的发展,比如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等等,最后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兼职的合法性。便有了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中国第一次的兼职高潮。" b# z* n" `& v; P1 _, b+ a
到了上个世纪的90年代中期,企业开始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事业单位开始了聘用合同制,使中国劳动人事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其结果之一是有契约维持着劳资双方的关系,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越来越大,单位的领导也越来越关心单位本身的技术、经济利益,社会对本来已经有定论的兼职又出现了较大的转折——既然双方有合同,我当然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你不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既然我有用人自主权,当然我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发现在其他单位兼职,立即开除。于是社会在兼职问题上形成了一种怪圈——政府规定可以,单位则规定不可以。于是兼职的“两难问题“在二十多年后又回到了原地。2 J9 a1 U# r; K5 x6 D v& o, K, Y
兼职合理 单位开除合法5 ^/ a6 l( T# |% _% b
小赵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计算机软件公司做销售工作,不久,经朋友介绍,到了另一家软件公司兼职做软件开发的工作。
! e$ \4 ^9 L0 |& y" g" W! P小赵兼职了一年多之后,原单位发现了,要解除小赵的劳动合同。但小赵认为解除他的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他认为他的兼职并未影响本职,每月的销售任务都按时按量完成,甚至有时还超额完成,所以兼职只是他个人的事。可单位已经将小赵的行为视为对公司的“背叛”,为此,公司上诉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C, L( Q8 N( L5 W9 l% q
仲裁机构根据以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此类案件的判例最后裁决:不支持企业解除小赵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合同应继续到合同到期,合同到期之后的续签由双方协商决定。同时也要求小赵与兼职单位终止兼职劳动关系,兼职单位应当付给小赵兼职劳动报酬。5 X* [" G, g+ m# q" A4 Z: R
目前,最后裁决虽然已生效,但公司和小赵都不满意,公司认为像小赵这样的人无异于一匹“黑马”,岂可再留?而小赵认为,兼职并未影响本职,为何二者不能得兼呢?
, }9 ^/ u2 A5 O0 C( E! a3 c4 r/ t6 o那么,兼职到底应不应该?该不该提倡?它能否浮出水面?其利弊如何?如果兼职,劳动关系又该如何规范呢?
& S7 D, l8 ~ {3 |/ P/ `交锋一:一心能否二用?
; I# {" `1 b) h; _6 S$ a9 v. q“兼职绝对是一种新生事物。”一直在企业中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孙先生说。“在计划经济下,恐怕谁也没想到要去干一份兼职。那时,人们的观念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心不能二用,认为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才能称之为兢兢业业。在这样的观念之下,即使有人有兼职的打算,恐怕也得慎重考虑,因为这会使你的整个道德水平在别人的心目中大打折扣。孙先生还说,过去的用工形式中只有借调这种方式似乎和兼职有些类似。但也只是形式的略微类似,其本质根本不同。借调是指某单位有一个岗位需要(一般是阶段性的),于是从其他单位借用一个符合此岗位要求的人员前来工作,由原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新单位付给劳动报酬,工作结束后,仍然回到原单位。如果岗位继续需要,也可以和原单位协商,正式将此人通过调动的方式调到新的单位,这和兼职同时拥有两份并行的工作是有本质区别的。”
- ~5 \3 W- X/ ? ]- A* m+ _“兼职既然是市场经济之下的产物,足以见得它和新的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那么再持´一个萝卜一个坑´的观念就未免实在有些可笑。”这是在一家网站工作的翁小姐提出的观点。她可谓是兼职的铁杆拥护者,虽然她并不认为所有的人一心都能二用,但对有些人而言还是驾轻就熟的。目前翁小姐就同时在两家网站做着网络维护方面的工作,不过你不要以为她每天都需要在两家单位间奔忙穿梭,她的工作方式更有些类似于SOHU一族,通过她娴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借助于现代网络技术,她有不少工作都是在家轻松搞定的。翁小姐还现身说法:“我觉得兼职很好,两份工作使我觉得很充实。”2 G9 D; X2 d( D- Y
同样也曾是兼职一族的陈仿就没有翁小姐对兼职的完美感受了。陈仿在一家报社工作,在网络最热的那年又到了一家网站做兼职网站编辑,有了那段经历之后,陈仿告诉记者,他再也不会干兼职了,两份工作使每天非常忙碌,身心严重透支,没有喘息和放松的机会。就在兼职之后6个月的一天,陈仿说:“我突然感到我成了一架机器,一架工作的机器,每天都在不停地运转,总有一天会轰然倒下。”他这样想后,感到非常害怕,并体会到拼命地工作是对心灵的一种扭曲。因此,他赶紧就从兼职的生活状态中“逃”了出来。8 ^ B- T C: Z& [3 M3 f3 \
陈仿通过切身体会不赞同兼职。还有不少人虽然没有兼职,但他们也明确地反对兼职。他们共同的理由在于,一个人同时干两份工作和只专心致志地投入一份工作,所达到的结果绝对是不同的。如果你要兼职,势必使自己的本职工作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都要折损,这是毫无疑义的,即使表面看来好像没有什么影响,但这种影响的深层次的方面很难看到。“一个萝卜一个坑”这是自然生长的规律。如果一个坑里非得挤上两个萝卜,恐怕只能生长出畸形的萝卜了。同时,兼职也是对于本职单位的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 y- Z) E) A.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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