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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已婚女职工自然流产后的待遇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0-8 13:31
标题: 请问已婚女职工自然流产后的待遇问题?
入HR已有几年,做薪资这块也有几年,每个月计算工资的时候,这个问题那个问题总是存在滴。

谈谈最近遇到的一个问题吧。一已婚女职工,自然流产后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休假期间是否社保中心有钱补贴的?公司方面这段时间是否不用支付工资?

作者: 傻傻的劲草    时间: 2011-10-8 14:13
这个要吧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10-8 14:31
偶觉得要。

生育险里,规定的几种情况包括流产。 自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作者: 镜水蝶    时间: 2011-10-8 14:34
里面是包括的!
作者: 思念是海    时间: 2011-10-8 15:04
学习学习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10-8 15:48
不是很熟悉
帮顶一下
个人觉得,如果是已婚的话,生育险里头应该包括流产的
作者: Desert369    时间: 2011-10-8 15:55
流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只是说小于4月应按医嘱给15-30天假期;若怀孕满4月以上流产的,给42天产假。但各地政策均不一,如上海3个月内自然流产的,给30天;江苏规定,3月以上7月以下的,给42天。

工资支付:若交纳生育保险,则由保险基金支付;若没交纳,则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支付。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1-10-8 16:28
已婚女职工流产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相应假期以及假期工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相应假期,不需要支付假期工资。
作者: cy4567    时间: 2011-10-8 21:17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
公司相应的可以给一些其他的福利。
作者: yinger_72    时间: 2011-10-8 21:59
做薪酬福利方面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地方政策法规,各个省市政策不一,甚或者各区办理流程和提交要件都不同。只好不断更新自己的“内存”喽!
作者: ~~#幽蓝#~~    时间: 2011-10-8 22:05
标题:
本帖最后由 ~~#幽蓝#~~ 于 2011-10-8 22:05 编辑

楼主应该是着重除了享受假期外,是否享受假期间的生育待遇,或者说是(流)产假工资

这个问题,具体应该看各地社保政策,以无锡(偶以前呆了多年,熟悉一点)为例:
已婚女职工流产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意外流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流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社保支付 (参照生育保险申报的流程)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意外怀孕,终止妊娠流产,享受假期,享受生育保险按标准支付手术费,不享受生育津贴,单位可根据情况予以发放病假工资。
作者: shirleyding_3    时间: 2011-10-9 13:06
看各地政策
作者: 余家小鱼儿    时间: 2011-10-9 16:45
目前,我们的做法: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公司给予10-15天带薪假期;怀孕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这的前提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作者: hunsons    时间: 2011-10-28 09:45
学习啦
作者: 五月微凉    时间: 2011-10-28 10:27
就是根据政策  然后制定本单位制度 这样么?可是单位没有明确的制度 咋办嘞?
作者: 章鱼哥    时间: 2011-11-24 15:07
有流产的假期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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