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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涯禅师 于 2011-10-11 15:58 编辑
- `+ u! g" i- U& f8 W9 B+ a1 I9 m J* B; M% o% q
此案例对工伤的认定加深了解,事实认定很清楚,分析点评很清晰,建议童鞋抽空看看。* d; Y. l# T$ h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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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为某大学刚毕业学生,毕业后找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平时早上8:30上班,下午5:30下班。某日,李某单位发工资,给李某发了500元奖金。李某非常高兴,于是给在另外单位工作的女友打电话,约其出来吃饭。李某的女友张某当晚要加班,就通知李某于当晚19:00再出去吃饭。张某当天5:30下班后停留在本单位一边等朋友下班,一边上网玩游戏。直到晚上19:00许,李某等到张某后一起走出公司办公楼,准备到张某家附近的一家饭店去吃饭。晚上22:00许,李某吃完饭在该饭店门口被一辆车撞伤,该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由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在获得该车辆的民事赔偿后,李某向单位申请要求认定该次事故为工伤,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该要求遭到单位拒绝后,李某自己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在法定的期限内当地社保部门驳回了李某的申请,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李某不服当即申请复议,被复议机关维持。无奈李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社保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法院受理本案后,经过庭审认为,李某在正常下班时间后近两个小时才离开公司去吃饭,属于非正常时间下班;非正常下班的理由不是因为加班而是等朋友一起吃饭,并且在等的过程中一直在玩电脑游戏,纯属私人行为,完全与工作无关,不具备非正常时间下班应认定工伤的理由,加之李某正常回家的路线也非去饭店的路上,不符合下班回家的合理路线。因此,法院未认定李某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判决支持了该社保部门的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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