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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新鲜出炉案例请大家分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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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5:32:5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一个小时之前的新鲜案例,请大家讨论分享——
5 I: `$ u) J( J% y$ V- U$ r8 X. }! Y/ [. r  o" U& e* F* e
离职员工A回厂领取工资,但其欠厂里员工B 和C的钱,还拿了D的手机未还。趁此机会,B C D逮住了A问他要钱,由于A领取的工资还不够还B和C的钱,手机也没拿过来还D,几个人就在厂里闹了起来。由于保安及管理人员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但A还不了钱,并且耍无赖,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你们三个好看之类的。僵持了很久,最后押了A的身份证,让其月底拿钱和手机来换了事。(估计A肯定不会过来了)9 i. _! ~. |& B/ f- R

6 ?2 [0 p! O9 n2 F请大家讨论的是:0 e9 ^# H7 e- \
对于此类纯属员工个人直接利益冲突的案例,行政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n) J) ~* i/ g7 M# p2 q+ k7 ^
是应该以公司名义维护员工利益的角度来与A对峙、质问甚至报110送警察局,还是“只要不在我厂里打架出事,他们自己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x5 F0 y+ x& D/ o

& ?' L3 n( Z6 z3 X1 @4 E期待高手们的分析探讨。。。。。。。。。+ O! r: G# \% q3 V- Z1 p5 i6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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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17:38: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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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0:54:1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2-20 21:09
, o8 N: |% ?" S" w; F8 s: y9 v6 i先调解,调解不成再由BCD报警……报警不管用向人民法院起诉:)
5 G! F6 a  W) Q" M" s9 B; J
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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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气会员勋章 最佳辩手 中人守护者 我要“脱光” 原创先锋 精华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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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21:09:21 |只看该作者
先调解,调解不成再由BCD报警……报警不管用向人民法院起诉:)
信任、责任、重任、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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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20:54:29 |只看该作者
A已離職辦完手續就已不屬公司員工,他與BCD之間的經濟糾紛純屬員工個人問題,公司不應插手幫助解決,公司出面扣下A的身份証更是不妥的,也違法。如果他們不能去公司外解決,建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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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9:09:1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感谢各位的分析和讨论,提供了许多不同的视角和观点,收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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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6:18:20 |只看该作者
赞成锡城风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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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6:03:36 |只看该作者
除公安机关因执法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扣押他人身份证,建议还是报警处理比较妥当。
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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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6:02:30 |只看该作者
建议最好还是报警处理比较妥当。
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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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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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6:01:28 |只看该作者
本着尽量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协调A与BCD之间的关系,但不赞成偏袒任意一方,也不建议置之不理。) y6 T% r! ^$ {& e7 j6 W
因为虽然这是员工间的利益纠纷,但处理好了既可以安抚BCD甚至在职员工的心理,也可以为自己公司在离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中赢得一定的好口碑。
9 ^6 ~  ?8 I8 h: i; ]4 L1 H4 v! W) q' N首先,安抚BCD情绪,分析闹事的利害关系。避免冲突扩大化和严重化。4 L9 B7 q9 e. O0 P' {4 z
其次,跟A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第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第二欠钱、拿了D的手机,严重的话,可能会因侵占他人财物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到时候因为这么点钱去派出所,丢脸也影响不好。
' q$ N& Q, T. Q2 X  @) p  A  ^再则,要站在如果A暂时经济有困难,可以劝说A可以先写张欠条压在公司,公司可以先行帮其垫付其中的差额。并向其说明,如果到时不还,公司依旧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 H0 r" u' O7 ^4 R) `最后,如果A依旧没有还钱的意向,协商不成,为了避免发生肢体冲突,可安抚双方情绪,同时报警处理。: l, ^+ q; s( F4 d' l

点评

APRIL0801  分析比较全面啊。。。谢谢!  发表于 2011-10-14 18:47  回复
从现在开始,每天学习多一点,努力多一点,阳光多一点,行动多一点;从今天开始,每天瞎想少一点,废话少一点,空闲少一点,惰性少一点: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相信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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