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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简介 1.1 概述 1.1.1.深圳市xxxxx电子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珠江三角洲——深圳,在梅州、平远有多个生产基地,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员工将近2000人(总部技术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占40%),是按客户数据需求而研发、生产、销售等一体化企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各种民用类和工业类电源变压器配套器件及电源模块研究、开发、设计。产品有高低频变压器、网络变压器、贴片变压器、功率变压器、各类电源模组、散热片等。广泛应用于TV(LDE&LED)及驱动板、DVB、DVD、充电器等电源应用,通讯设备电源及阻抗匹配应用,高功率音频放大器应用。 1.1.2.公司通过ISO9001:200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资质。并取得UL、VDE、CE、CB等多项产品安全认证及绝缘系统认证。 1.1.3.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户至上,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不懈创新和改善,多年来的优质高效服务为企业赢得众多荣誉。 1.1.4.公司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不断引起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如XRF-荧光光谱仪、电痕化指数试验仪、灼热丝试验仪、盐雾试验仪、MSC3608全自动智能绕线机、红外线烧烤箱等。 1.1.5.公司以市场发展需求进行研发设计,从而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改革,赢得客户好评,业界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占有稳定的市场份额,同时不断开拓国外市场,产品遍及欧洲、美洲、日本、东南亚国家及香港地区。 第二章 入职 2.1 聘用 2.1.1.本公司聘用政策是:不分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资历地挑选、雇佣、培训、酬报、提升和调动员工,并在符合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的情况下采取积极措施实现这些目标。 2.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p. I8 \( }+ S8 I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5 }% P4 y" a3 z0 }0 R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M/ M6 R; t5 v/ E5 i6 p) h7 ~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 @& a" O) [, }* ?- i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 t9 |: x* y8 [" H6 }$ X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 L2 A7 p& o3 a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9 X% ~# F: l# d
(7) 未满16周岁者;
) Z2 \' ^4 j0 D' Q5 l (8) 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2 报到 2.2.1.应聘人员得到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填写《员工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时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备齐本条第三项的资料,办理报到手续。 2.2.2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初步培训了解公司规章、制度等后。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2.2.3.报到时,提交人力资源部资料如下: (1)近三个月的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及个人履历表等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3)社保卡复印件一份,无社保卡提供社保照数码回执一份; (4)市区级医院体检证明原件 (每年交体检证明,体检费用自理); (5)司机、财务、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提供上岗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离职证明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3 试用与转正 2.3.1.试工期(普工):新入职员工为期三天的试工,对其个人的基本表现及能力考核甄选,合格者进入试用期阶段。 2.3.2.试用期:试工合格的新入职工,各部门主管进一步对其工作能力、态度、效率的考核及提交书面考核资料,人力资源部收集考核人员的考核资料存档,每半月一次,试用期满,由本人写出试用期工作总结,经人力资源部对综合工作成绩审评合格,方可正式甄选录用转正,但工作成绩突出的表现出色者,可缩短试用期限,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甚至可延续到半年。 2.3.3.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做到人人知悉并签名确认。部门主管组织对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及岗位职责培训。定期对技能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 2.4 劳动合同 2.4.1.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各地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手册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2.4.2.劳动合同订立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在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2.4.3.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基本上为3个月到6个月,三个月若未转正可延至到6个月。 2.4.4.在劳动合同期限没有终止时,因双方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4.5签订合同或变更合同时,员工要在熟读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各管理规定,并充分理解,认可全部内容的基础上签订。员工必须履行劳动合同及双方约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应各条例规定。 2.4.6.在劳动合同期满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提交是否续签合同的意见。 2.4.7.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4.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试用期间(试工期),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达不到该职务。 (2)严重违反公司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各种管理规定。 (3)有严重失职,不正当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4)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证明不胜任岗位要求,也不适合再培训指导或工作岗位调整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员工纪律 3.1 行为准则 3.1.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力争做到;整洁、得体、大方。员工进入厂区戴厂牌(厂牌戴于左胸前)、穿工衣,不能穿拖鞋、不能穿膝盖以上的短裤。男生不留长发(前面不超过眉毛,后面不超过衣领,侧面不超过耳朵)、无纹身、不戴耳环,不光着膀子上班。女生不穿膝盖以上的短裙,不戴耳环(可戴耳钉),不穿吊带衫。 3.1.2.员工之间每日清晨第一次碰面时,应互相问候“早上好!,xxxxx好!”,职员与公司领导相遇时应主动问好。上班时间禁止闲谈,更不得聚集闲聊;禁止在办公区域高声喧哗、追打或做有碍观瞻的举动(如随处靠,坐办公桌、会议桌、接待桌,吃东西,梳妆,掏耳朵、挖鼻孔,修剪指甲等)。商讨工作请在会议室进行,应随时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 3.1.3.禁止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如打扑克、下棋、玩游戏机、玩电脑游戏等。 3.1.4.办公区保持整洁、安静、舒适环境,办公桌台面的整齐、洁净,文件夹及办公用品统一摆放在办公桌的左上角。与办公无关的用品(包括衣物、箱包、雨具等)不得堆放在桌面上。下班后应将桌面上的工作资料及时收整、锁好,做好保密工作。 3.1.5.严禁员工私自酒后进入办公区,更不得借酒闹事。 3.1.6.禁止员工在公共办公场所吸烟,需吸烟的员工应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3.1.7.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及约见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客人。 3.1.8.接听电话时,铃声响不超过三次,应礼貌用语,如“您好;我是xxxxx电子有限公司,有什么能帮助你”或“您好,XX部门;有什么能帮助你”。 3.1.9.工作时间不允许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和书籍。 3.1.10.有事进入领导办公室应先轻轻敲门,待允许后方可进入。当上司布置工作或讲话时,下属应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 3.1.11爱护公物,管理、使用好办公用品,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3.2 考勤管理 3.2.1.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各部门因业务不同而工作时间安排可能略有差别,员工可咨询部门负责人。 3.2.2.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上、下班考勤记录一律以指纹考勤机记录数据为准,并配以加班申请单、外出申请单、请假条、考勤证明等,作为计算工资的凭证。 3.2.3.指纹考勤无记录者,及时由所属部门主管出示书面出勤证明,经上一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方为出勤有效。如按漏考勤处罚,一次漏考勤者处罚5元,如按缺勤处理不计当日工资。,并将相关证明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核算工资依据。 3.2.4.迟到、早退每分钟扣一元,依次类推,连续累计分钟数罚款,迟到月累计小于5分钟者要可不计。若单次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算。 3.2.5.需请假员工,本人提前三天办理手续,将《请假条》提交本部门主管(上级主管,上一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领导批准,准假后方可休假,请假条由人力资源部存档核算工资。 3.2.6.《请假条》填写规则:请注明假期起止时间,请假原因,注明交接工作的内容,接受代理人并确认签名,否则不批准假期。 3.2.7.请病者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后就诊治疗为原则,急发病,突发病者必须先与职能部门联系,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需提供医院有效的病历,病假条。请假后而发病者需先与职能部门或者人力资源部联系说明原因,返回公司补办请假手续,需提供医院有效的病历,病假条,往返交通票据,提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批准,资料人力资源部存档核算工资。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3.2.8.委托他人代口信或代假条或发信息或打电话请假者均无效,视为无故缺勤,均视为旷工。 3.2.9主管或组长批假4小时;经理批假三天;四天至十五天之内由公司领导(或有受权的副总经理)批假。 3.2.10.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超过请假天数的,而擅自没有上班者均以旷工处理。 3.2.11.旷工薪资计算:旷工1天扣2天工薪(综合工资/21.75天),旷工2天扣4天工薪,并同时扣发当月所有奖金及津贴,一个月累计或者连续无故旷工3日、全年累计旷工4天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3.2.12.若公司未批假,员工擅自离开公司未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当月工资。 3.3 外出管理 3.3.1.因公外出须办理手续及填写《出差单》注明出差事项、往回时间、出差地点、交通工具。《出差单》提交所属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再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考勤依据。若没有办理手续及填写《出差单》按旷工处理。 3.3.2.因公外出需携带公司的工具或物品外出需填写《携物放行条》、《物品借条》,注明物品及工具名称、件数、是否损耗品等,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及时办理返物手续,同时取回《物品借条》。若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没有办理返物手续者,按《借物品条》的工具或物品实物赔偿。若无《携物放行条》不给予放行。 3.3.3.出差区域可分:市内、省内、省外三种,凡市内、省内称为“短途出差”;省外出差称为“长途出差”。 3.3.4. 短途出差:市内办理公事时,乘坐公交巴士、地下铁等交通工具,交通票据作为报销依据。市外省内以大巴汽车、列车(火车)票据作为报销依据。 3.3.5. 长途出差:列车票据、客船等票据作为报销依据。另飞机或的士费未经公司同意的均视为自理。无合法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日常用品由出差人自理。 3.3.6.凡梅县、平远分厂出差员工原则上是随从去分厂车辆的使用,不再作报销交通费;。 3.3.7.出差报销费用详见《出差报销规定》。费用超出部分自理,在自家城市内出差不报销“住宿费”。 3.3.8.出差人员若在分公司安排就餐或客户安排就餐,不再作报销餐费; 3.3.9.住宿安排在分公司员工宿舍内或客户提供了住宿条件,也不再作住宿报销;出差人员填写报销单时,待传真到分公司确认后,总公司财务方可受理。不得重复报销。 3.4 保密义务 3.4.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3.4.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资料等,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4.3.泄露公司秘密并给公司造成损失,除批评教育、赔偿相应的损失之外,情节严重者并移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理承担法律责任。 3.5 安全卫生 3.5.1.各部门主管应对工作环境、设施的安全维护及保养,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保持工作环境的最佳状态。 3.5.2.全体员工应遵守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的各项管理规定,以维护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 3.5.3.在上班前后应随时注意检查安全方面的问题,若发现问题及时呈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记录。彻底消灭存在的隐患,疑难问题应立即上报所属部门主管,同时将具体情况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采取措施。 3.5.4.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每月底将检查情况、存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将具体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 3.5.5.各部门职工有义务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3.5.6.各部门主管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3.5.7.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做好进出公司和宿舍的安防登记工作,员工直系亲属,探亲需暂住公司者,必须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登记。 3.5.8.公司各部门要时刻注意工作环境和设施的安全卫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3.5.9.维护公司利益,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随时注意观察并杜绝有不安全隐患事实,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3.5.10.每天上、下午离开之前,有义务检查及关闭工作场所的门窗、水源、电源。每逢节日放假时要安排值班和在禁止出入的门窗上贴封条。 3.5.11.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 奖惩制度 4.1 奖励 4.1.1. 奖励分类: (1)奖励: 口头奖励或书面表彰。 (2) 嘉奖: 每次奖20元。 (3) 记功: 每次奖50元。 (4) 记大功:每次奖150元。 (5) 奖金: 一次奖300元以上 (6) 特别荣誉奖:本年度可评为先进工作者、晋升一级、入户指标、职务提升。 4.1.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奖励或书面表彰: (1) 不断改进缺点明显。不犯重复错误。 (2. 忠于职守,积极勤劳找份内外工作做,从不闲坐; (3) 敢于承担责任,对于本人或对他人的工作失误,有能力管理并能主动及时弥补经济损失者; (4) 发现工作存在问题或对公司和员工不利的言行能,常常能帮助对方或及时将问题反映给公司者; (5) 有显著的为公司节约成本和费用的心态者,急为公司所急,荣为公司所荣,有为公司争得荣誉的心态者; (6) 提前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缩短时间提高效率者; (7) 关心公司各项事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活动,并经常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8) 工作中尽忠职守,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提出改善建议或及时向上级报告,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4.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品行端正,工作经常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见义勇为,勇于帮助别人者; (3)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者,根据其建议给公司带来的效益大小核定具体奖励金额; (4) 以维护公司利益为最高准则,在工作中拒收贿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者; (5)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7) 工作中发现较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汇报,使公司免受损,根据其损失程度确定奖励金额; (8) 大胆革新,对工艺、设备改造等做出一些有利于提高质量、劳动效率或节能等方面的小发明、小改造; (9) 主动为公司节约成本或费用,节能降耗者; 4.1.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z (2)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3)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4) 检举违规或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5)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防止损害足为嘉奖者; 4.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 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1.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1)连续三年获得合格员工 职员称号者;详见本规章制度(第三章 第二条合格员工 职员标准)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技术革新,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本公司同事表率者。工作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执行力强,员工受到处罚又能积极工作者; (5)记大功四次者; 4.2 处罚 4.2.1.处罚分为以下四种: (1) 警告:每次扣20元。 (2) 记过:每次扣50元。 (3) 记大过:每次扣150元或按损失和影响轻重确定降职或降薪,降职降薪同步。 (4) 辞退:必要时,无偿解除劳动合同不经预告给予辞退.被辞退者造成了本公司财产、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如有违法行为,送交司法机关行政处理。 4.2.2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 不遵守规定或主管的合理指挥、情节轻微,经口头警告未立即改善者;对下属职员督导不力,影响了正常业务运作者。 (2) 未按正常日程完成工作或无日程管理的。 (3) 不按标准作业,经指正后还未改善者。 (4) 工作时间内(含加班)谈天,嬉笑者。 (5) 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务,未经主管批准,私自会客或接打私人电话;收发与工作无关的邮件或在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者 (6) 被指派加班,藉故推诿亦不请假者。 (7) 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 (8) 无故不上班,又未办理请假,旷工一天者。 (9) 迟到或已上班时间后仍在吃早餐的两个月以内累计3次以上(含)或无故早退者。 (10) 下班铃声未响,就等待打卡者 (11) 出入公司不佩带员工卡,或佩带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卡,经口头警告,未立即改善者。 4.2.3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小过。 (1) 不听从主管的合理指挥者。 (2) 对主管交办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3) 不按标准作业,以致影响产量、品质者。 (4) 未经主管许可擅自使用公司的工具、机器、设备等。 (5)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或躺卧休息、怠工者。 (6) 非特殊情况擅自动用灭火器材和防火设施者。 (7) 上班时间内不按规定工作,有睡觉、擅离工作岗位者。 (8)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9) 有警告各款行为之一,经记警告处分一个月之内重犯错误者 4.2.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 (1) 刻意拒绝主管的合理指挥与监督者。 (2) 遗失经管之文件、机具、物件或工具者。 (3) 行为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4) 虚报工作实绩或投机取巧,蒙蔽主管者。 (5) 擅离工作岗位,导致事故者。 (6) 泄漏个人承办业务机密者。 (7) 擅自使用本公司工具、机器、设备、车辆等而导致损坏者(损坏部分并负赔偿责任)。 (8) 有小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小过处分二个月内重犯错误者。 (9)伪造出勤记录,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者。 4.2.5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辞退。 (1) 违反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者,具体事例如下: ▲.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兼职者。 ▲.通过不正当手段(欺诈,威胁,不符合对方真实意愿等)签订劳动合同或更新合同的。 ▲.恐吓、威胁、侮辱或唆使他人殴打主管或同仁者。 ▲.遇突发事件,未采取合理措施或逃离现场而造成不应有或更大损失者。 ▲.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造谣生事,恶意攻击或以不实之事诬告主管或同仁者。 ▲.在职场内互殴、打人、聚赌、酗酒或暧昧有伤风化之行为者。 ▲.在公司禁区内吸烟或吸食毒品(禁药)者。 ▲.参加非法组织、在职场内散发不合法传单、文件、请愿书、张贴海报广告或扰乱秩序、聚众闹事者。 ▲.盗窃本公司或同仁财物者。 ▲.刻意拒绝主管的合理指挥与监督,情节重大者。 ▲.泄漏个人承办业务机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有大过各款行为之一,记大过处分后三个月之内重犯错误者。 ▲.提出离职申请后,工作散漫、不进行工作交接、(即日辞退并不支付工资)。 ▲.未婚先育等违反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者。 (3) 入社时提出资料与实际重大不符的情况。 ▲.无实际工作经历但却提供了虚假的相关资料的。 ▲.无实际的相关工作经验,但所填报的资料上却有相关记录的。 ▲. 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毕业证书的。 (4) 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损失的(1万元以上) (5) 渎职或欺诈(被害额为当地最低工资以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第五章 薪酬福利 5.1薪资发放 5.1.1.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5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的工资。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1.2.发放方式统一银行转账到个人账户的方式发给,银行帐号由财务部门统一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 5.2工资结构 5.2.1.工资结构: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或绩效工资+ 各种津贴 + 福利补贴+ 加班费 -代交款=月工资总额。 5.2.2.月薪人员不安排加班,不产生加班费。 5.2.3.职务工资或绩效工资评定的依据是:员工所在工作岗位的职责、员工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值。 5.3加班 5.3.1.员工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按生效的《加班申请单》执行加班,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5.3.2.加班费的计算,平时加班系数为1.5倍,周末加班系数为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系数为3倍。 5.4工资调整机制 5.4.1.岗位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5.4.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5.4.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5.4.4.员工在考核中,工作绩效排在末位时,将有可能被降低工资。 5.4.5.工资调整,新的工资从人力资源部填写《工资调整单》审批后执行。 5.5休假 5.5.1. 法定节假期 (11天/年) (1) 元旦一天(1月1日); (2) 春节三天(除夕、初一、初二); (3) 清明一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4) 劳动节一天(5月1日); (5) 端午一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6) 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7) 中秋一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5.5.2. 年休假: 5.5.2.1.年休假的天数:满1年及以上给予5日年休假;满5年及以上给予7日年休假;满10年以上给予10天年休假 5.5.2.2年休假以1天为单位,提前提出申请假期。按本规章制度《第四章 第三条 请假》 5.5.2.3年休假的截止日为每年的合同更新日。如签订了1年以上的合同,则年休假仍是以1年为界限。当年的年休假只能在当年休完,未休完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任何补偿。 5.5.3. 婚假: 5.5.3.1试用期满后被正式录用者给予3日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都为初婚者)增加10天。婚假休假时间应在结婚证登记日期的前后1个月内。 5.5.3.2.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核管理部确认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5.5.3.3.休完婚假后返回公司提交结婚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人力资源部备案。 5.5.3.4.未按时申请或事后证件提交延误者均以事假计。必须一次性休完(含公休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5.3. 丧假: 5.5.3.1.在职员工之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 5.5.3.2.请丧假时要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口头请示,事后补办申请手续。 5.5.3.3.休假后返回公司提交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的证明或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备案。 5.5.4.产假: 5.5.4.1.符合公司所在地计生办相关规定,持有准生证的生育者,给予产前15日,产后75日,合计90日。另其他特殊产假根据相关法令执行。 5.5.4.2.预产期前一个月以上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等, 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5.5.4.3.返回公司应提交独生子女证、小孩及本人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人力资源部备案。 5.5.4.4.如属未婚先育或计划外生育等违反政策者,将交由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处理,所有休假视为事假,并从发现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 5.5.5.工伤假: 5.5.5.1.员工(含试用期)因公受伤,依据实际情况及工伤报告申请工伤假(含公休日); 5.5.5.2.需转院回家治病者,应先取得当地社保指定医院的疾病证明,得到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以工伤假处理,否则按事假计算。 5.5.5.3.休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伤病证明(住院者提交住院证明)、缴费证明(病历本)经审核后以有薪假计算。 5.5.5.4.未按时提交证明者或提交证明不全者,按事假计算,但不影响年度考核。 5.5.6.病假: 5.5.6.1.治疗前或休假前,要先提出病假申请。 5.5.6.2.需转院回家治病者,应先取得当地社保指定医院的疾病证明,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核对总经理批准,方能按病假处理,人力资源部备案。 5.5.6.3.休假后返回公司提交病假证明(住院者提交住院证明)、缴费证明(附病历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5.5.6.4.病假证明需由深圳市公立的社保定点医院出具或者社保社康中心。 5.5.6.5.病假期间的工资依照法律规定以工资总额的60%计算。 5.6 其他福利 5.6.1各种员工活动,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员工生日会、郊游、集体旅游等。 5.6.2公司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 5.6.3公司有提供宿舍,用餐自行解决。员工住宿房租120元/月,职员不扣房租。日常生活水、电等费用由住宿人员分担自理,职员水电补贴20元/月。 第六章 培训与考核 6.1 培训与发展 6.1.1.公司管理层会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工资、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相关的业务训练和发展机会。 6.1.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 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 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 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 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技术知识; 员工的经验将是员工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 员工在xxxxx的经历将有助于员工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同时,员工还能交到很多新朋友; …… 6.1.3.培训是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培训是员工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 6.2培训体系 6.2.1.培训的举办由公司培训和部门培训共同运作。 6.2.2.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负责主要新员工培训、员工技能培训、管理人员的送外培训,同时负责公司内的培训管理工作。 6.2.3.部门由各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针对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开展业务培训、新员工到岗培训,并组织本部门业务、管理骨干参加外部培训。 6.3 培训种类 6.3.1.公司职前课程:新入职员工录用,为熟悉公司、管理理念、发展目标和方针及组织结构等。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予进行新人教育、各部门给予岗位培训及考核,考试合格者发给上岗证,方可进入试用阶段。课程主要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及安全管理,建立自我价值观念,提高素质品德及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等。 6.3.2.公司内部课程:公司给在职员工建造良好的学习平台及发展空间。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有公共培训及各职能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在职员工知识及专业技能水平,使每位员工都能胜任并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公司,适应岗位职责要求,员工可申请或被指定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课程主要有:专业技能训练、业务技能培训等。 6.3.3公司外部课程: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公司会选送员工到外部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的培训学习(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 6.4 培训信息公布与查询 6.4.1.人力资源部将随时公布培训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细则、外部培训信息等。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6.5 考核与发展 6.5.1考核是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个人品质道德的综合评价,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公司合格标准及优秀员工标准的依据。 6.5.2.为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根据实际,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全面性的考核,通过员工与直接上司共同填写《员工考核表》,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6.5.3.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单位)低下水平者,将丧失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会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6.6内部调动 6.6.1.为发挥员工的潜质,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将员工调至公司内任何部门工作,亦可按业务需要指派员工前往外地公干。 6.6.2.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公布公司内部职位空缺信息,员工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报名,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经理审批决定是否任用。 6.7晋升机制 6.7.1.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6.7.2.公司晋升职级顺序为: (1) 生产类:员工→助理→拉长→课长→经理; (2) 工程类:员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3) 管理类:员工→各部门基层管理员→各部门管理骨干→部门课长→部门经理 第七章 离职管理 7.1 辞职流程 7.1.1.职员自请辞职,按审批权限核准并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7.1.2.辞职审批权限:普工申请离职,由所属部门上级主管审核,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生效;职员申请离职,由所属部门上级主管同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7.1.3.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试用期内辞职的职员需提前3天申请; 7.1.4.员工获得批准离职申请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并将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列出工具及物品清单、厂牌、办公室和宿舍钥匙等,本部门履行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等三方人员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及财务部、仓库、人力资源部等完成交接手续,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结算工资经本人确认,三天内银行转入个人账户。结账日即离开公司。凡没完成交接手续或未办理交接续者,公司财务无法结算。 7.2 辞退流程 7.2.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未做出给予何种处理决定,正处于调查之中,公司有权采取先停职同时办理移交工作等待调查,停职期间,工薪不发放,经证实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经证实情节不严重者方可申请复职工作。 7.2.2.在试用期间若不能胜任工作时,本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7.2.3.批准后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故意弄虚作假、收集技术资料、文件信息、公司电话号码、工作交接不齐全、上班不出力、不服从安排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甚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7.2.4. 批准后离职员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处理。若连续旷工3天,公司有权将正常的辞职或辞退转变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若对公司有造成经济损失还要追究责任。 7.2.5.无论何种原因辞职,办妥离职手续后,原则上应整理好所有自带物品离开公司。若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物品留存宿舍公司有权按垃圾处理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8.1.2.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8.2.1.公司将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的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8.2.2.员工可主动通过公司意见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8.3.1.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采用公司例会、公告板等渠道向员工通报公司近期的经营管理信息,所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员工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对这些信息的分析与判断也是帮助员工个人成长非常好的手段。 8.4.1.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8.4.2.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申诉渠道为逐级向上反映情况;当员工认为不方便逐级向上反映途径申诉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也同样被推荐采用。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第九章 其他 8.1.本《手册》经工会委员会、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8.2.本《手册》视实际情况,经工会委员会及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可以修改。 8.3.本《手册》未提及事宜,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8.4.本《手册》的解释权归深圳市xxxxx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有不明事项,请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