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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公司“试用期声明”的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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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辩手 妙笔生花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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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09:44: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今天入职一名销售,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入职,我们的入职手续里有这样的一个“声明书”,其中一条是关于“试用期的声明”内容如下:+ m7 r9 o) w( Q% N  p1 T
“同意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雇,除有权获得基本工资外,本人自愿放弃对公司的其他任何请求”。3 u# |  J. K/ Q4 {
: {: B* B2 I$ @! y6 o- _" ~% k
这个声明,本人在入职的也填写过,当时做人事不长,最近熟悉劳动合同法后知道是严重违法了,之前入职的人员也没有人提出异议的,今天有人因为这个没有入职,不知道该怎么给人家解释了,求助:站在公司的角度上,怎么来解释这个声明?  n, G4 O! _3 n0 J6 V
PS:我们这里很多的企业(特别是私企)都是这样的情况,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投保险……5 J/ y$ R8 W4 e# G8 v
; V3 I( R, S/ \& j/ U% k* P3 @

点评

宠着小猪  无效,违法!  发表于 2011-12-22 10:36  回复
一是做什么,二是怎么做……
cmc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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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1:51:29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老板都是挖空心思想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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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4:44:45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老板就是想转空子。殊不知这是个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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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09:11:16 |只看该作者
支持12楼的观点。
7 F/ h+ t7 J- W. a! E8 F与其花心思做这些事,不如花心思根据法律法规把正规合同拟好、并如约签订。
' t2 e  f0 W* w1 [& v9 h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即伤害了员工、更不利于企业文化建设。同时,一旦劳动仲裁,企业不止给双倍工资,补缴保险,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利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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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8:33:18 |只看该作者
天青色等烟雨 发表于 2011-12-22 13:14 / n+ c$ L- q2 v6 `' q" a; y. G8 K
解释的话很简单啊:向这名员工低头认错,说明这个是老版本的通知书,新版本的正在起草,非常感谢他提出了这 ...

+ g+ G5 L, _, {0 \# Z老板不同意也不行啊,这个违法太明显了!
成功需要耐得住寂寞,幸福需要经得住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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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14:00:54 |只看该作者
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劳动法律法规对试用期长短、签订合同的时限、缴纳社会保险等都有强制性规定,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就是违法的、无效的。请楼主不要再动这种小脑筋了,难道签了合同就这么要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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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13:40:57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期限包含了试用期,试用期也是要给员工买社保的。况且是几年的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8 M2 Y" x- ]- R! e5 |

5 P+ s$ w/ w2 I6 e8 s+ D( E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假如员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还是由企业 来买单的(在没购买社保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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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青色等烟雨 发表于 2011-12-22 13:14
: t* u+ D3 y" y- R, ~解释的话很简单啊:向这名员工低头认错,说明这个是老版本的通知书,新版本的正在起草,非常感谢他提出了这 ...

) N% K: Z: S) `1 Z确实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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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13:14:00 |只看该作者
解释的话很简单啊:向这名员工低头认错,说明这个是老版本的通知书,新版本的正在起草,非常感谢他提出了这个问题,表扬他一下。为了表示诚意,赶紧重新发一份入职通知书给他。搞个合法点的……也许这样能够挽回这个人才,而且对企业由负面影响(违法)转为正面影响了(知错就改,守法,尊重员工意见)!

点评

白羽青眸  这个是所有员工都要签的,不签就不能入职,如果改的话,需要老板同意,现在是没有办法了啊!  发表于 2011-12-22 13:31  回复
成功需要耐得住寂寞,幸福需要经得住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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